欢城镇是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位于微山县中部、
昭阳湖东岸,行政区域面积为103.03平方千米。欢城镇历史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当时
田文封其食客冯欢于此地为食邑,遂得欢城之名。
镇域内有大中型煤矿8卒12个生产井口,原煤年产量1200余万吨。截至2018年末,欢城镇有户籍人口98553人,下辖77个行政村。
2011年,欢城镇财政总收入1.7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亿元,比上年增长25%。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8.8亿元,比上年增长9.7%;各项贷款余额6.3亿元,比上年增长17.3%。2018年,欢城镇有工业企业220个,规模以上企业1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3个。
欢城镇是一个交通重镇、资源大镇、经济强镇、历史名镇。被国家入选为
全国重点镇,
山东省特色小镇。镇域内有耕地面积5.6万亩,沿湖水域7.3万亩;镇政府驻东村。
历史沿革
1949年以前,欢城镇境域属江苏沛县七区。
1949年后,属薛城县第四区。
1956年3月,薛城县撤销,归
微山县,同年9月,划归
滕州市。
1958年12月,划归微山县,建立公社。
1966年,改为驩城区。
1969年,恢复驩城公社。
1984年,改建欢城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6月,欢城镇下辖77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东村。
人口民族
截至2011年末,欢城镇辖区总人口9.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万人,城镇化率29%,另有流动人口3364人,总人口中,男性5.4万人,占58.1%;女性3.9万人,占41.9%;14岁以下14401人,占14.9%;15—64岁58034人,占60.2%;65岁以上23965人,占24.9%;总人口中,以
汉族为主,占98.6%;有回、壮、满等少数民族,共1360人,占1.4%,人口出生率9.9%,人口死亡率6‰,人口自然增长率3.9‰。
截至2018年末,欢城镇有户籍人口98553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欢城镇财政总收入1.7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亿元,比上年增长2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934万元,增值税1818万元,企业所得税24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797元,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8.8亿元,比上年增长9.7%;各项贷款余额6.3亿元,比上年增长17.3%。
2018年,有工业企业220个,规模以上企业1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3个。
农业
2011年,欢城镇农业以
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5.7万亩,人均0.6亩,以种植小麦、玉米、大豆为主,农业总产值49623万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生产粮食46476吨,人均482.1千克,其中小麦2394万吨,玉米2351万吨,蔬菜种植面积0.3万亩,产量3709.5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兔、家禽为主,生猪存栏25125头,羊存栏8790只,牛存栏2452头,兔存栏27600只,家禽年存栏量247.3万羽。
工业
2011年,欢城镇工业以采矿业、制造业、煤炭洗选加工、食品为主,工业生产总值19.8亿元,工业企业213家,职工6631人;实现工业增加值5.2亿元,比上年增长35.6%,全国驰名商标1个。
商贸
2011年末,欢城镇有商业网点5650个,职工14857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8亿元,实现增加值41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3%;城乡集贸市场7个,年成交额7.3亿元,出口总额358万美元。
交通
2011年,欢城镇境内有铁路1条,104、344、348省道等公路干线交汇,总通车里程347千米;东距
104国道5千米;全镇港口、码头5处。
社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欢城镇有幼儿园12所,在园幼儿1987人,专任教师14人;小学15所,在校生4509人,专任教师36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1796人,专任教师23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375万元,比上年增长15%,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比例为19.8%,比上年增长24.5%。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欢城镇有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35个,各类文化专业户20户,各类图书室12个,藏书1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
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70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欢城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个,门诊部(卫生室)94个;病床518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5.4张,固定资产总值16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卫生院98名,乡医211名,其中执业医师27人,
执业助理医师10人,注册护士44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7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75486人,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欢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75户,人数1384人,支出174.9万元,月人均106元;医疗救助65人次,支出25.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2人;敬老院3家,收养农村五保人员140人,社区服务中心4个,社区服务站4个,慈善分会1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85万人,参保率40.1%。
获得荣誉
2018年,入选“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
2019年,入选“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