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关
地方海关
地方海关是中国海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适应对外贸易和国际交流的需求,地方海关机构经历了多次调整。1950年,中国除了台湾地区之外,设立了26个海关,9个分关和35个支关,共计70个海关机构。到了1984年底,全国共有40个海关,34个分关和43个支关,总计117个海关机构,分布在中国2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分类
地方海关按照其地理位置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对苏、蒙、东欧国家服务的海关
这类海关包括满洲里市绥芬河、二连等地的海关,它们主要通过铁路运输处理来自俄罗斯、蒙古和其他东欧国家的货物。
对朝鲜服务的海关
丹东市图们市集安市等地的海关主要负责与朝鲜之间的铁路货运业务。
对香港、澳门服务的海关
广州市九龙深圳市)、拱北街道珠海市)和江门市的海关主要监管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货运和行李邮递物品。
海港海关
大连市秦皇岛市天津市青岛市连云港市上海市宁波市温州市福州市厦门市汕头市、黄埔、湛江市海口市、三亚等地的海关主要负责海运货物的监管。
查私任务较重的海关
昆明市南宁市拉萨市等地的海关由于靠近越南老挝、缅甸、印度尼泊尔等国,因此查私任务较为重要。
内地海关
北京、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西安市乌鲁木齐市杭州市等地的海关位于内陆地区,主要负责行李邮递物品的监管,同时也涉及铁路和航空货运。
长江沿岸海关
南京、芜湖市、九江、武汉、重庆市等地的海关则主要监管长江流域的航运货物。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分类
对苏、蒙、东欧国家服务的海关
对朝鲜服务的海关
对香港、澳门服务的海关
海港海关
查私任务较重的海关
内地海关
长江沿岸海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