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关是中国海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适应对外贸易和国际交流的需求,地方海关机构经历了多次调整。1950年,中国除了台湾地区之外,设立了26个海关,9个分关和35个支关,共计70个海关机构。到了1984年底,全国共有40个海关,34个分关和43个支关,总计117个海关机构,分布在中国22个省、
直辖市和自治区。
广州市、
九龙(
深圳市)、
拱北街道(
珠海市)和
江门市的海关主要监管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货运和行李邮递物品。
北京、
沈阳市、
长春市、
哈尔滨市、
西安市、
乌鲁木齐市、
杭州市等地的海关位于内陆地区,主要负责行李邮递物品的监管,同时也涉及铁路和航空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