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吾卓玛,女,
藏族,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自来水公司职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2000年中专毕业后,夏吾卓玛到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任职,她在公司曾担任抄表员、收费员、材料保管员和水质检测员等。2018年,夏吾卓玛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于2023年1月连任,成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3年7月,夏吾卓玛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聘为第四届特约监督员(2023年—2028年)。
2018年,夏吾卓玛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于2023年1月连任,成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3年8月,夏吾卓玛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聘为第四届特约监督员(2023年—2028年)。
2022年3月,夏吾卓玛建议,将现有藏系羊、牦牛保险中央给予的40%补贴比例调整提高,同时降低青海省配套比例要求,帮助青海省提高藏系羊、牦牛保额,以进一步支持青海地方特色农牧业发展。
2024年3月8日,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夏吾卓玛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建议》。她建议,全国妇联和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主体联动工作机制;建议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检察公益诉讼,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作用;建议全国妇联和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反家庭暴力法;建议全国人大适时深入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执法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