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丙辰(1496年)授
巴陵郡知县。赴任不办迎送,身体力行减轻徭赋趋利避害。当时
知府张举感动涕零,称其为君子。
弘治巳未(1499年)改
兴县知县。时县民喧嚣诉讼藐视公堂,官员无法约束乃至很少能为官届满。马图到任后推诚布泽,治除世恶以诫新究不发,最终居官七年。民风大变,改建当地
孔子庙时,百姓踊跃出力捐物,耗材得当处置合度,建筑精美而民不劳。九年的任期届满,百姓置酒挽留,泣送遍野,后世立祠敬祀。
正德二年(1507)正值
刘瑾篡政,马图改任东昌
推官。任内裁抑适当,不畏豪横,开释冤狱。运官诬其卖行粮得侵盗罪,马图列举旧制才获免,因而遭刘瑾矫旨革罢,调官返回林虑。
正德五年(1510)瑾诛不久,有
淮安市流贼万人入境,守
刘祥招募监徒前往擒拿。马图说:“监徒故海上群盗,惟熟自利,不任将舍城而出,难见深渊之鲸。”蝼蚁得制,守锐意邀功。
都御史陶琰称赞其廉,晋沁州
知州。州民朴直,开辟署后空地种茹自给,或旬不肉,后请致仕得允,两蒙恩进散官至朝列大夫。
马图著有《
林县志》,包括俚语、家教、族谱、家祭、仪节等章节,合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