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升纵火案
清宣统年间的纵火案件
王高升纵火案(也被称为火烧津门八大家、火烧津门老八大家)是清朝宣统年间,发生在新疆省(清朝)迪化府的严重纵火案件。
陕西省(籍哥老会成员王高升为其同乡报仇而纵火。火灾导致以天津市商户为主的至少170户商铺被焚毁,最终成为辛亥革命时,迪化起义失败的原因之一。
天津人与陕甘人入疆
清朝光绪初年,清军收复新疆之战时,大量来自天津府(今天津市)的商人随军赶大营。最初津商大多只是肩挑背褡子的小商贩,因为军队粮资充足,大量缴获到的物资被交易给商贩,天津商贩们因此累计了雄厚的资本。清军收复新疆后,善于交际和经商的天津人在新疆各县,乃至很多村庄分别开设商铺。除了在新疆内经营外,在新疆和内地的贸易中,津商也逐渐成为各地商帮之首。在乌鲁木齐市(今乌鲁木齐市)有超过1200户商家,天津市商人占据一半。其中以主要经营着百货业的津门八大家最负盛名,他们大多将店铺开设在了迪化城内大十字和小十字一带。
左宗棠清军收复新疆之战时除了使用湘军等部队外,在陕西省甘肃省等地也招募了大量士兵、将帅。战争结束后驻守新疆的清军也多从陕甘招募,加上很多陕甘等地的流民也开始进入新疆谋生,陕甘人在新疆的比重开始增多,成为新疆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朝末年,清政府曾编排新建陆军,虽然新兵政策得以执行,但部队无论是军纪还是训练都较为涣散和松懈,士兵时常外出听戏、游庙会,甚至参与赌博、斗殴。另外,哥老会也随着左宗棠进入新疆,在新疆的哥老会多由退伍的军人、谋生的游民组成,故而遍布各行各业。因为提倡“一人有难,大家相助”的口号,哥老会在社会地位较低的民众中颇受拥护。加入哥老会的成员很多就来自陕西省甘肃省
矛盾初现与升级
纵火案主要因天津市人和陕甘人的矛盾而起。两地人的矛盾起因源自:第一,当时的新疆提学使杜彤是直隶省天津杨柳青镇人,甘肃新疆布政使王树枏是直隶省高碑店市(今河北省高碑店市)人,二人都以同乡为荣,对陕甘人比较轻视,此举引得陕甘人心怀怨念。第二,由于庚子赔款,需要中央政府支援的新疆财政日渐拮据。为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新疆巡抚联魁曾设立官钱大局。官钱大局开展有对“资本殷实、信用充足”的人放贷的业务。不过该业务因为由天津商人杨维新和王宝融所管控,又缺乏监管,导致出现刁难他省商户却方便天津商户的情况。长此以往,各省商帮对天津市商户心存不满,尤其是陕甘商人。另外,由于官兵所发饷钱需要前往官钱大局取现,官钱大局会使用短串红钱或津商布票兑换,从而在其中获利。利益受损的陕甘籍兵士在与官钱大局发生争执后,轻则被官钱大局以兵备处[a]之令训斥,重则被众人围殴。综上原因,在迪化的天津人与陕甘人的矛盾日趋尖锐,陕甘籍兵士时常将“焚掠津商”挂到嘴边。
作为纵火案导火索主要人物的田熙年是直隶人,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末调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作为伊犁府长庚的手下。然而由于未获长庚赏识,田熙年决定投奔同乡王樹,并被委任为马队第一营试署管带。后由于他驱赶兵丁自造营房,使得兵丁对其有怨言。队官等人曾以克扣军饷马干、贪污中饱的罪名上控田熙年,不过经查所控不实,队官反而被革职。田熙年胜诉后,更加跋扈,为本已相互不满的天津市人与陕甘人火上浇油。纵火案当事人王高升则是陕西籍哥老会成员,并无固定职业。相传他时常出入赌场,并会在天津人开设的商铺中找茬惹事。
宣统元年(1909年),在迪化西郊举办的萧草庙会上,民众发生冲突。田熙年率兵弹压,当场打伤十余人,财物也被田熙年没收。因为被打之人有哥老会成员,此举引发王高升等人不满。到了四月初八,为庆祝释迦摩尼诞辰,红山嘴举办庙会。王高升等哥老会成员在红山嘴庙会上借机挑起械斗,当场打死天津人7人,重伤1人。此次事件被称为“红山嘴事件”。由于有部队要挟,地方政府既不敢审理,也未惩处任何人。
导火索
陕西籍护兵蒋兴奎由于“顶撞”田熙年而被革退。心怀恨意的蒋兴奎曾闯入田熙年的办公室行刺,结果行刺不成反被捕,被关入乌鲁木齐县监狱。后来迪化县知县张甫宸将蒋兴奎释放。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初四,田熙年从军营外出,偶遇已是哥老会成员的蒋兴奎,田熙年在和蒋交谈几句后,再次怀疑蒋有行刺意图,随即将其押解回军营,后用军棍杖毙。听闻此事的陕甘人哗声一片,人们在甘肃会馆(今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开始集结并开会结盟,决定为死者报仇。此时王高升已是哥老会首领,会后率众前往赴巡抚、藩司、司衙署鸣冤,要求田熙年杀人偿命。于是当局将田熙年革职,并押往督练公所审讯,并声称“按例”治田熙年的罪。
然而在第二天,有人看到田熙年乘车穿过迪化城的街市,并传有田熙年被藏匿在标统蒋松林的公馆内的消息。听闻此事而更为愤怒的陕甘人于初六再次前往巡抚衙署(今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所在地)申冤[b]。新疆巡抚联魁召集布政使王树枏、提法使荣二人商议。联魁本意处死田熙年以顺应民意,而王樹枏因田熙年是其同乡,极力反对处死田熙年。王樹枏建议从城外调集军队,威慑民众。联魁则又怕军中陕甘籍军人较多,再生变故。到了下午,请命的民众手持短刀木棍冲入抚署大堂,并将鼓捣毁。面对逐渐升级的形势,王樹枏和荣霈只得从抚署后门偷偷回家,各谋自保。联魁则告知愤怒的民众“今已晚不能办,俟田将经手事件了清,必照办,为众人出气”。一些人听信此言便离去,而王高升为首的另一部分人并未接受此说法。
惨案发生
当天晚9时,王高升率众人前往藏匿田熙年的蒋松林公馆要人,蒋家不承认田熙年在此,于是愤怒的王高升等人开始纵火焚毁蒋松林公馆。此时,各官署巡警闭门自守,不敢过问。王高升等众人随即前往同一条街的乌鲁木齐县监狱,砸开牢门释放了数十名犯人,并在附近的铁匠铺捣开了他们的锁链。随后,一行人开始围攻官钱大局,但是被守卫的卫兵拦回。众人开始在不同的店铺收集到马刀、切刀等武器以及石油等器具。
王高升等人开始专挑天津人开设的商铺纵火,火从北梁(是小十字以北原有的一处山梁,无法通过。现在大概在文昌阁()、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一带)烧起,北街超过20家店铺被焚毁,其中官茶号损失最为严重。随即东大街(大十字以东,今中山路的部分)火势也起,全街荡然无存。加上晚上狂风大作,火势蔓延到了南大街(大十字以南,今解放北路部分),并波及到了山西省商人的店铺。王高升等人点完火后,前往新东门(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中学一带)试图联络驻扎城外的第二营的军士,不料被管带李学文带兵开枪击退。重返城内的王高升等人在北大街(大十字以北,解放北路部分)再次焚烧店铺、抢夺财物并试图围攻王树枏所处的藩署,然而因为藩署卫兵众多,并未得逞。最终,在途经北大街的元泰堂时,王高升被击毙,余众逃往北门砍杀守门兵丁一人后,逃出城外。
结果及处理
王高升等人纵火一夜,乌鲁木齐市城内的军警并未出面阻止。在城内弥漫烟雾之时,甚至出现游民乘机抢劫的情况,社会秩序一度陷入混乱。直到第二天天亮,联魁方才调兵入城,联合巡警救火、维持秩序。此次火灾导致以天津市商户为主的至少170户商民受灾,津门八大家仅位于南大街的同盛和与公聚成未被波及,其他六家在迪化经营30余年的产业、财富化为灰烬,所以该案件也被称为“火烧津门八大家”或“火烧津门老八大家”。火灾次日,一些受到惊吓的商民将店铺关闭。更严重的是大量的迪化军民开始兑换商票,一度引发挤兑风暴潮王树枏不得不立牌表示:商票由藩库兑换,并补助房舍的修筑。事件方才得以平息。
逃走的十余人在第二天被逮捕,连同田熙年一起在抚署广场被处死。在事后新疆省政府当局试图向上搪塞过关,对此事密而不报,并严查电邮。直到被遣戍新疆的报人彭翼仲恳求新疆财政监理官梁素文,让他通过密码电报的形式将信息传出。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到十月,观察使王学曾受到清廷委派,前往新疆查办此起纵火案。当联魁等人被询问时,又互相推诿。最终,联魁被免去新疆巡抚之职,“另候简用”。王树枏也被解职,不过对他的指控大多“无实据”,被“调京查验”。荣霈被调任山西河东道员。清军中没有进行干预的部分将领以及乌鲁木齐县知县张甫宸被“交部议处”,标统蒋松林被免职。管带李学文因“严申号令,昼夜巡防,不遗余力”晋升为标统。
恢复与影响
事后政府共给受灾商户发放恤银384,684两,修建房屋又花费近10,000两,其中由新疆省文武官员捐献的接近6万两,其余由藩库垫付。火灾后依然有一些受到重创的津商选择变卖产业返回天津市,在迪化鼎盛一时的津门八大家至此进入衰退。不过因为政府的支持,迪化的商业恢复很快,甚至比火灾前更加活跃。中华民国初年,在大小十字一带又形成了津门新八大家。
辛亥革命时,哥老会在迪化起事反清,然而因纵火案而与哥老会结怨的商人们宁愿支持清政府,也不愿意支持哥老会,这成为迪化革命失败的原因之一。
注释
[a]新疆督练公所下属兵备处是掌管兵士粮饷、军械等事务之所。
[b]一说为八月十五日。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天津人与陕甘人入疆
矛盾初现与升级
导火索
惨案发生
结果及处理
恢复与影响
注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