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是
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
河北省公安厅监督和指导,担负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的任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
刑罚,对宣告
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场所;
十四、执行、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
警务督察工作,并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2019年,
保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