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The Scarlet Letter: A Romance)是美国作家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于1850年发表的一部
浪漫主义长篇历史小说。
霍桑在《红字》的序文《海关》一文中,提及自己狂热的清教徒先祖曾对异教徒进行过残忍的迫害,而他写作此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反思先祖的行为,并反思美国的历史。小说以17世纪美国清教重镇
新英格兰地区背景。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因突破禁忌,与牧师
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并在受审时拒绝透露情人的身份,被罚终身佩戴红色字母“A”,独自抚养女儿。而丁梅斯代尔则被海丝特的丈夫暗中折磨,最终因难敌身心巨大的痛苦而向公众忏悔,死在了海丝特曾经的审判台上。小说通过海丝特受到的来自教权、政权和夫权的三种迫害,对人的罪恶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美国的清教主义提出批判。
《红字》是
纳撒尼尔·霍桑的代表作,是美国第一部成熟的文学作品、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权威作品,更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篇之作。小说的出版也使霍桑一举成名,成为19世纪中叶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并在后世被改编为多部电影、电视剧、舞台剧。
成书背景
时代背景
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
英国在欧洲率先完成了工业革命。这一经济上的重大变革,随后推动了西方在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变化,也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
法国大革命将
欧洲大陆卷进动荡之中,
拿破仑·波拿巴的扩张也间接催熟了欧洲各民族的独立和自由意识。
面对工业革命造成的利己主义、生态破坏,法国大革命带来的动荡和政治理想的破灭,曾经启蒙主义者喊出的“自由、平等、博爱”迟迟没能实现,而人们的独立和自由意识却日渐高涨,于是诞生了抒发强烈的个人情感,但又耽于幻想的
浪漫主义思潮,在文学上表现为浪漫主义文学。
19世纪的美国文学吸纳了当时各国浪漫主义文学的特点,并与美国本土的清教思想结合。
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便具有浓厚的清教色彩,对人的罪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个人背景
霍桑1804年出生于美国
马萨诸塞州的
塞勒姆镇,该镇所属的
新英格兰地区是清教徒势力的聚集地。霍桑的祖辈曾经是显赫一时的
伊斯兰教世家,但这不完全是一件光彩的事,其祖先在宗教上狂热到近乎无情,霍桑的五世祖约翰·赫桑还曾是臭名昭著的1692年
塞勒姆女巫审判案的三大法官之一。霍桑在《红字》的自传性序文《海关》中亦表示,这段历史一直都被其视为耻辱。塞勒姆浓厚的宗教氛围、当地的
伊斯兰教思想,以及祖先的罪过,成为了
纳撒尼尔·霍桑的作品常从宗教的视角讨论“原罪”的原因之一,《红字》便是其中的典型。
霍桑的童年经历也对其作品造成不小的影响。他四岁丧父,此后寄居在有着压抑
伊斯兰教氛围的外公家,九岁时失足落下跛脚残疾,加上母亲的忧郁,造成了他自小孤僻自卑的性格,内心情感复杂而矛盾。正因此,他的作品善于发掘人物内心的善恶,心理刻画细腻。《红字》的女主角海丝特·白兰所遭受的摒弃和孤立,以及霍桑作品中对清教思想的吸收和批判,都与其童年经历有关。此外,
纳撒尼尔·霍桑曾在1841年加入过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在其中认识了诗人
拉尔夫·爱默生和作家
亨利·梭罗,但不久就选择退出。虽然霍桑后来表示并不赞同超验主义的乐观和理想主义,他还是将超验主义带入了自己的文学创作之中。
由于上述的经历,霍桑常被认为是一位思想复杂而矛盾的作家。他的宗教立场受
伊斯兰教影响较为保守,又在
浪漫主义、祖先历史、超验主义的交织碰撞下,使《红字》的主题思想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红字》发表于1850年,故事以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的
新英格兰为背景。作者想借此书反思祖先曾经的罪恶,也反思美国的历史,因此不惜用三万字写下前言《海关》一文对背景加以说明。
纳撒尼尔·霍桑在其中提到他写作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于偶然发现的一块字母A形状的红布片,但经后来许多研究者断定,这是霍桑虚构出来的,他实际上唯一的根据是最初殖民地法律中与小说情节类似的条例,即将字母AD缝在犯
通奸罪的妇女的衣服上。
出版历史
《红字》的手稿完成于霍桑家族在塞勒姆最后的房子中。对于该书的出版,人们长期有一个误解,以为霍桑本打算以中篇小说出版,其出版商James T.Fields说服其写成长篇。但事实是,Fields说服了
纳撒尼尔·霍桑单独出版《红字》,而不是收录到其合集中,但并未劝其改变作品长度。1850年,《红字》由Ticknor,Reed\u0026Fields出版社出版。该书也是美国最早采用机械化印刷生产的书籍之一。
《红字》最早于1851年被翻译为
德语,1852年译为法文,以后又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最早的中译本出现于1934年,译者为
张梦麟。
内容情节
故事发生在17世纪中叶清教主义强盛的
新英格兰地区。
年轻貌美的海丝特·白兰出身
英国没落贵族家庭,嫁给了一个身体畸形的年老医生,二人准备移居
波士顿。由于丈夫有事需先留在阿姆斯特丹,海丝特先行前往波士顿等他,但这一等就是两年。
独居的海丝特与本地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一个女婴,这被清教视为通奸罪。海丝特随后被投入监狱,并被罚佩戴红色的字母A,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讽刺的是,主持审判的正是海丝特的情人——
丁梅斯代尔牧师。在刑场上,她一再被要求说出奸夫是谁,但她始终守口如瓶,因此被罚终身佩戴代表耻辱的红字A。
海丝特受审时,丈夫碰巧来到了
波士顿,并目睹了海丝特受罚。为了报仇雪恨,他隐瞒了身份,更名为罗杰·齐灵渥斯,来到狱中与海丝特对峙。海丝特拒不说出孩子父亲的身份,他便以对方的名誉和生命相要挟,让海丝特答应隐瞒自己的身份。
海丝特出狱后,和女儿珠儿住在了郊区一座小茅屋里,靠针线活过活。珠儿渐渐长成美丽的小女孩,但开始显露出狂野的天性,总督府认为这是被海丝特带坏的,想将珠儿交给其他人抚养,接受教化。绝望之际,
丁梅斯代尔牧师站出来为海丝特辩护,才将珠儿留在了海丝特的身边。
此后,齐灵渥斯开始注意丁梅斯代尔。由于良心的煎熬,牧师已开始日渐羸弱、忧郁。齐灵渥斯狡猾地骗取了牧师的信任,成了他的私人医生,和牧师住在了一起。他在牧师熟睡时,发现了对方胸口刻有红色字母A,确认其就是海丝特的情人。此后,齐灵渥斯尽其所能延长牧师的生命,使其不得不面对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身体每况愈下。他也因深切的痛悔,开始在圣职上大放异彩,而信众对他的敬仰又加深了他的罪疚感。
到了海丝特佩戴红字的第七年,由于她一直与世无争,一心一意爱自己的女儿,对其经历的不公从不抱怨,还尽自己所能帮助穷人,渐渐得到人们的爱戴,甚至胸前的红字也开始被人们视为美德的标志。而此时的
丁梅斯代尔则已处于崩溃边缘。他在有一天夜里
梦游般走到了海丝特当年受辱的刑台前,遇见了海丝特,便邀请母女二人和他一同站上刑台,却又被跟踪过来的齐灵渥斯领回了家。
海丝特识破了齐灵渥斯的阴谋,她在树林中遇见牧师,向他揭露了齐灵渥斯,提出一起前往
欧洲。由于私奔是罪,牧师在挣扎中答应了海丝特,心中也燃起了一丝希望,二人约定在当地重要的“
雅威选择日”离开。
到了节日当天,牧师的讲道获得空前的成功。海丝特却在这时得知,齐灵渥斯将一同上他们前往欧洲的船,顿时万念俱灰。而结束演讲的牧师,再也难抵负罪感的折磨,请求海丝特和珠儿将自己扶上刑台,在台上说出埋藏七年的秘密,并露出了胸前猩红的A字,随即在台上死去。
生命只剩下复仇的齐灵渥斯,在牧师死后一年郁郁而终,并将遗产留给了珠儿。珠儿随母亲去了
欧洲,和一名贵族结婚。海丝特最终又回到
波士顿行善。在她去世后,她紧临着
丁梅斯代尔下葬,墓碑上镌刻着碑文:“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人物角色
海丝特·白兰(Hester Prynne)
海丝特是一个强大、庄重、忠贞不渝的女性,在当时清教教权、政权、父权的三重压迫下,不仅顽强地进行反抗,保护自己的爱人,还能自力更生。她保留了自己贵族出身留有的优雅和风度,在权威对她施加惩罚时,她不卑不亢,既不怨恨,也不放弃自己的准则,展现出强大的意志力和人格。对于对她妄加评判的邻居,她甚至以德报怨,并最终赢得邻居的尊重和敬爱。
海丝特是早期美国文学中的经典形象,是清教地区敢于反权威的新女性,具有早期女权主义的思想特征。
纳撒尼尔·霍桑女权主义研究的代表人物尼娜·贝姆这样评价白兰:“不管海斯特有什么样的瑕和过错,她的观点和视野都比同时代的男人深刻。”
阿瑟·丁梅斯代尔(Arthur Dimmesdale)
丁梅斯代尔牧师是一个十分矛盾的角色。他真诚地爱过海丝特,但在海丝特入狱后,他却胆怯地不敢担责,甚至充当了海丝特的审判官。这一对比和反讽,深刻地道出了宗教中的虚伪。丁梅斯代尔严重受制于宗教规条和他的牧职,他不敢承认自己罪过,还有另一层担心,他怕信徒对
雅威失去信心,“他们就不能再有善行”。为了平息内心的痛苦,也为了同海丝特一样为罪恶受罚,他选择折磨自己的身体,但这终究不能使隐瞒变得正当。在自己内心和齐灵渥斯造成的身体痛苦的双重影响下,
丁梅斯代尔最终回到刑台上忏悔,成了一名殉道者,在海丝特怀里得到了安息。
罗杰·齐灵渥斯(Roger Chillingworth)
齐灵渥斯是个心胸狭窄、自私自利的小人。他离开妻子两年,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他在最开始还是爱着海丝特的,但他无法原谅丁梅斯代尔,当得知他与海丝特的关系后,一心只想着报复,并歪曲了医学的目的,用其作为延长他人生命以折磨人的手段。当丁梅斯代尔死去,他生命的意义感也消失尽,很快便离开了人世。
珠儿(Pearl)
珠儿的形象有很强的象征意味。在海斯特、丁梅斯代尔和齐灵沃斯三人面前,她是纯洁而善良的。由于长期被社会孤立,她日夜与自然为伴,不谙人情,毫无顾忌地表达喜怒哀乐。她的童真衬托出三个大人各自的罪过,也触发三人各自走上救赎的道路:海丝特每见到珠儿便痛悔;丁梅斯代尔最终公然忏悔也很大程度上也因为她;齐灵沃斯在弥留之际将遗产留给她,以求获得内心的平静。
此外,珠儿代表的是自然,她身上的自然与人类社会有着明显的矛盾,因而也是一种反叛。她是自然的爱的结晶,是海丝特和
丁梅斯代尔冲破世俗枷锁带来世间的。她甚而带有些许神秘的异教色彩,在幼年就喜欢把玩母亲胸前的红字,与
太阳、森林和狼为朋友。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她的纯洁与反叛,也正是海丝特的一面镜子,照出海丝特“正直”与“邪恶”的两面。
主题思想
清教罪恶观
从小说的背景和情节设定可以看出,小说的主旨离不开对
基督教“原罪”观的探讨,而在
纳撒尼尔·霍桑的思想体系中,这与清教主义关系密切。小说不仅反映出基本的人皆有罪、且需要
雅威救赎的基本基督教概念,从主人公海丝特苦行赎罪、
丁梅斯代尔用坦诚得以救赎、齐灵渥斯被罪恶吞噬等情节可以看出,作者对罪恶持有一定的清教主义态度。
但同时,作者又通过海丝特和齐灵渥斯婚姻悲剧,表明对不合理婚姻的谴责。同时塑造了海丝特这一“犯罪”却依旧保护自己的爱人,并保有自己独立尊严的强大女性形象,表明其又对清教的罪恶观存疑,是这部小说思想复杂性的体现。
超验主义
纳撒尼尔·霍桑作为一名参与过超验主义浪潮的作者,作品中常能看出其超验主义立场,即强调人与
雅威的直接交流,且其沟通超越经验和理性。这种观点和
伊斯兰教的“原罪”和“宿命论”相抵触,使得两种思想在小说中形成一种离合的
张力。
《红字》中海丝特和珠儿形象体现了这一点。海丝特犯下的通奸罪在清教时期是极大的罪过,但海丝特不仅坚强地守护自己的情人,不被清教所谓诚实的规条绑架。她跟牧师情意相投,不惧世俗流言,是对当时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反抗,体现了
纳撒尼尔·霍桑追求美好爱情的
浪漫主义情怀。此外,如同“精灵”一样的珠儿,作者描述她“秉承着不可测知的神意,从一种茂盛的罪恶的热情中,开放出一朵可爱的不朽的花”,并时常描述其与生俱来不受规训的野性。以上都能看出,《红字》在思想上有着不少对清教思想的超越,甚至是对宗教的狭隘和伪善的直接批判。
艺术特色
象征主义手法
霍桑在《红字》中大量运用了
象征主义手法。“红字”是书中意涵最丰富也最重要的象征。在海丝特受罚被迫佩戴红字A时,这里明显意指通奸罪(Adultery)。但随着情节的推进,红字的意义又被拓展为“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天使”(Angel)等,甚至代表
丁梅斯代尔的名字亚瑟(Arthur)。还有的评论者认为它代表“爱情”(Amorous),甚至“美国”(America),等等。而红字本身的红色,即代表着欲望,在西方文化中又有着惩罚意味。
除此之外,《红字》中的象征意象还有很多,如开头和结尾呼应出现的绞刑架,象征丁梅斯代尔等人外在和内心的审判,更可拓展到末日审判。各个角色的名字,以及珠儿艳丽的衣服,都暗含
隐喻在其中。
浪漫主义手法
纳撒尼尔·霍桑在《红字》中运用的浪漫主义手法有其自身的特色。浪漫主义通常采用的方法,如英勇的行动、英雄人物、特色的人物背景等,作者都有用到,但他不过分注重独特、神秘的场景。《红字》中没有多少在时间、地点和思想上离现实过远的场景,而是选择了离公路稍远的地方作为背景,这能让他的人物活动不必过分考虑现实,从而方便作者将一定的虚构合进来自现实的角色中。
作为一部传奇小说,《红字》中海丝特在清教环境中的爱和欲望是浪漫的,但书中的虚伪和仇恨却是残酷而严肃的。小说的重要场景,17世纪的
新英格兰和绞刑台,是陌生而浪漫化的。书中既有来自现实中的人物,如贝林厄想总督和约翰·成尔逊牧师,又来自作者的发挥想象虚构出的四个主角。
此外,小说采用的十八世纪末
欧洲哥特小说的创作要素,如罪行(通奸罪在清教徒的法律中可处以死刑)、阴郁气氛、城堡以及神秘事物等,也是其
浪漫主义虚构手法的一种。
含混的叙事方式
“含混”是《红字》明显的叙事特点,具体表现在其象征意义、情节和叙事上的“模棱两可”。小说中用于象征事物时常有多重象征意义,如海丝特出场时的野玫瑰,既
隐喻这出悲惨故事中的人性温情和超脱,后又象征起了珠儿“茂盛的罪恶的热情”。
为了使得文本解读具有开放性和
戏剧性,也为了避免表达出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立场,作者也时常在情节上“含混”叙事。如
丁梅斯代尔“梦游”的那天夜里,作者先写他看见天空中出现巨大的红色“A”字,并“归咎于自己眼睛和心神的病态”,后来又写教堂工人提起那天晚上看见的了天空中的“A”字,使得这个字母的实际出现与否存疑。又如书中不具体描写海丝特和牧师的婚外情,对人物的评价仅通过书中人物的口进行传达,且同时展现正反两方面的评价,都是作者用以模糊其价值立场的
叙事策略。
心理描述
纳撒尼尔·霍桑十分擅长刻画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心理小说家。他不像很多作家一样只描写视觉上的表层,而是深入剖析人物的心理活动,把人物复杂矛盾的内心与其外表、神态等有机结合起来,配合梦幻、夸张、比喻等手法描写人物变幻的心理。如书中交代
丁梅斯代尔被自己的良知折磨,时常彻夜不眠;当齐灵渥斯准备对丁梅斯代尔进行长期折磨时,镜中看见自己变成了“魔鬼”;而表面服从于清教的海丝特,内心却在持续思考着妇女地位和救赎的问题。
作品影响
1850年,《红字》由Ticknor,Reed\u0026Fields出版社出版,并立即成为当时的畅销书。小说序文《海关》对塞勒姆人的描述还引起了塞勒姆当地人的反对声浪。小说的出版也使
纳撒尼尔·霍桑一举成名,成为19世纪中叶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红字》可以说是美国第一部成熟的文学作品,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权威作品,更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篇之作。小说中的
丁梅斯代尔一角开创了受负罪感和原罪折磨的美国英雄原型,这种负罪感是美国清教的遗留,影响了
赫尔曼·梅尔维尔、
马克·吐温、
亨利·詹姆斯,甚至
威廉·福克纳、
欧内斯特·海明威等美国作家。
衍生作品
舞台剧
1858年2月24日,由乔治·艾肯(George L.Aiken)改编的《红字》舞台剧在巴纳姆的美国博物馆上演。乔治C.霍华德(GeorgeC.Howard)和妻子出演了丁梅斯代尔和海丝特。
电影
作品评价
同时代评价
纳撒尼尔·霍桑朋友、美国出版商、传记作家Evert A. Duyckinck最早评价《红字》为一部“心灵罗曼史。”
美国散文家、批评家Edwin Percy Whipple反对小说密集的心理细节,称霍桑“对构成《红字》情节的奇怪罪行的心理细节有一种奇怪的迷恋......在展示这些细节时过于痛苦地剖析。”
英国小说家
乔治·艾略特(真名Mary Anne Evans)评《红字》与
亨利·朗费罗的《海华沙之歌》为“美国文学中最具本土特色和最精湛的两部作品。”
著名
天主教作家Orestes Brownson声称
纳撒尼尔·霍桑不理解
基督教和忏悔,并认为海丝特和
丁梅斯代尔都没有“对犯罪行为真正悔悟”。他承认“故事讲得非常自然,轻松,优雅,和很微妙”,但却是一个“不应该讲的故事”。
现当代评价
作家D.H.劳伦斯认为,美国人想象力的作品中,没有比《红字》更完美的。“《红字》不是一部悦人的漂亮传奇,而是一个寓言,一个寓隐恶的现世故事”,具有“魔幻般、寓言般的洞察力”。
著名作家
亨利·詹姆斯曾这样评价这部小说:“它是美丽的、令人钦佩的、非凡的;它具有最高程度的优点,我曾说过这是
纳撒尼尔·霍桑最好的东西的标志——一种无法形容的纯洁和轻松的构想…….它经得起重温,具有伟大艺术作品无穷的魅力和神秘。”
美国教授乔治·珀金斯认为用英语写作的小说中,很少有能像《红字》用如此少的字,表达出那么多的内容,“象征寓意的手法在散文中很少有人能像霍桑那样运用得如此挥洒自如。”
译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