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良女的身份有两个说法。其一,依据
明实录的记载,刘良女原为太原晋王府乐工杨腾的妻子,乐户刘良的女儿。
正德十三年(1518年),武宗第四次出巡,入住太原晋王府,见刘良女才貌双全,将其带回京城,宠爱有加。《说》中记载刘良女是大同代王府上有名的歌姬,武宗曾假扮低级军官出入王府的
教坊司,结识刘良女,后遣人将其接到北京。
武宗对刘良女宠爱有加,特封其为美人,并安排她居住在腾禧殿。刘良女在武宗心中地位特殊,每当武宗发怒,只需她出面劝慰,便能令其怒气消散。正德十四年(1519年),武宗有意携刘良女一同南巡,但适逢刘良女生病,故两人约定以玉簪为信物,待病愈后遣人前来迎接。后武宗行经
卢沟桥时不慎将玉簪遗落。抵达
临清市后其遣信使接刘良女,但刘良女因无信物拒绝,武宗因此亲自回京。
《
明实录》中记载刘良女是太原晋王府乐工杨腾的妻子。武宗游幸
山西省时,派人到
太原市索要女乐,得到了刘良女。武宗喜她色艺俱佳,于是将其从
榆林市带回了豹房。武宗将刘良女安置在西苑太液池腾沼殿中,号称夫人,俗呼为刘娘娘。
《稗说》叙述了另一版本的爱情故事。刘良女,初为大同代王府中声名显赫之歌姬。武宗曾乔装成低级军官,频繁出入王府之教坊,因此有缘结识刘氏。当时,武宗身处风月之地,并未引人注目,反被误认为寻常军官。然而,刘良女独具慧眼,识人明通,对武宗另眼相看,心生敬意。武宗对此铭记于心,后来特地派人将刘良女接至北京。此事成为戏曲《
游龙戏凤》框架,仅角色名改为
李凤姐,其余情节皆依此演绎。
李炎对刘良女宠爱备至,即便在南巡之际,亦让她随侍左右,多次共同出现在臣民面前,彰显其特殊地位。及至南京,武宗更在赏赐寺庙的幡幢之上,亲笔题写自己与刘良女的名字,此举无疑昭示了刘良女在其心中的非凡分量。
刘美人,亦称
刘夫人,
太原市民刘良之女,(世称美人名良女,非是)晋王府乐户杨腾名下妓也。
正德十二年,上幸
大同市,驻偏头关,遍索女乐于太原。美人偕众妓杂进,上遥见美人,悦其色。及聆讴,大喜。遂从榆林还,再召之,载以归,命为美人,大见宠幸。初居豹房,后渐入西内专寝。饮食起居,必与偕,言事辄听。左右或触上怒,阴求之,辄一笑而解。江彬诸近幸,虽甚贵倨,见必触首,以母事之。呼之曰刘娘娘。后上将南征,阴移美人至潞河,约驾先发,而随以他舟迎美人。美人脱一簪赠上行,且以为信,曰:见簪而后赴。上藏簪衣间,过芦沟,驰马失簪。大索数日不获去。及至
临清州,上遣中使召美人,美人辞曰:“不见簪非信,不敢赴。”上乃独乘舸昼夜行,傍徨至张家湾亲迎美人,载而南。
(原评曰:此千载韵事,且出自《实录》,而旧史以异词讳之,殊不必然。)当上发
临清市时仓卒,内外从官无知者。既而有数人追及之,亦寥甚。民船争榜,见上舟,不能避,抵触讥诃。湖广参议杜文,卫上舟过,怒止之,入其舟,夺一妾行。及上至
扬州市,每以数骑猎扬州城西,止宿上方寺。后遂无厌,屡出猎,驰突不测,美人谏乃止。时又称为夫人,自上方寺至南京所临寺观,幡旌锦绣,梵贝夹册。有为上所锡者,悉署上与夫人
刘姓名字其上。
正德十六年,世宗入嗣,用南绝事王纪言,以为至尊别号,嫚启侮,不可示天下后世。自今南北凡大行皇帝御驾所临驿置寺观有书“威武将军镇国
总督及夫人刘氏”名者,悉令撤去。
据清吴炽昌
笔记小说《
客窗闲话》所载
朱厚照遗事,“帝在宣化,有女子
李凤姐者,年十四五,有殊姿。其父设酒肆,以凤姐当垆。是时父适在外,帝微行而过之,见其丰神绰约,国色无双,不禁迷眩。入肆沽饮,凤姐送酒来,帝以为娼妓之流,突起抱入室。凤姐惊喊,帝急掩其口曰:‘朕为天子,苟从我,富贵立至。’先是凤姐恒梦身变明珠,为苍龙攫取,骇化烟云而散。闻言顿悟,任帝阖户解襦之,落红殷褥,实处子也。帝大悦。时李父闻喊趋救,门已闭矣,惟闻宝钗声颤,佩玉铿鸣,其女气促音嘶,若不胜强暴者。急奔告卡兵,蜂拥而入。见帝拔关出,兵士伏。叱令将凤姐归豹房,爵其父三品卿,赐黄金千两。欲封凤姐为嫔妃。命其自择,凤姐固辞曰:‘臣妾福薄命贱,不应显贵,恐于身为利。今以贱躯事至尊,曷胜荣幸之至。伏愿
皇帝早回宫阙,以万几为念,则妾心安,较爵赏犹荣矣。’帝颔之,因睹凤姐玄衣玄裳,益显娇媚,故不强易宫装。凤姐于枕畔筵前委婉屡劝,帝乃择日还京,与凤姐并齐驱。至居庸关,风雷交作。凤姐睹关口所凿四大天王,怒目生动,眩晕坠马。帝亲扶之,急忙外退,驻跸行宫。视凤姐泣曰:‘臣妾自知福薄,不能侍宫禁。’请帝速回。帝曰:‘若是,朕忍弃天下,不忍弃爱卿,决不归矣。’凤姐一恸而绝。帝哀怜甚,命葬关山之上,宠以殊礼,用
黄土封,一夜尽变为白,其英灵犹不敢受也。帝追念其言,奋然曰:‘小女子尚知以社稷为重,安忍背之。’遂还宫。
正史载帝在豹房,百官交章劝谏皆不纳,畴知一微弱女子力能回天,书所云高明柔克耶?此功不可泯也。至今过关者,遥指白壤,艳谈其事。”
2019年电视剧《
回到明朝当王爷》陈昊宇 饰演 唐一仙(原型为刘良女,剧名曾因失忆改名李凤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