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实务专业通过传授金融保险理论以及经济、金融、财税、统计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具有保险数据统计分析、保险信息处理、科技赋能业务领域操作处理等能力,能够从事金融保险分析、金融保险咨询工作或相关工作高级应用型人才。该专业毕业生可从事金融保险分析、金融保险咨询、金融保险投资决策、金融保险中介和代理、金融保险产品营销、金融保险企业管理等岗位。
保险实务专业方向培养具备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金融保险、风险管理、营销策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具备保险展业、承保、理赔、保全等能力,具有
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保险产品营销、客户服务、定损理赔、综合业务、理财规划等工作的高素质
技术技能人才。
保险实务专业的学生,在知识要求上要求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如金融保险、风险管理等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具有开展市场调查、客户拓展、量身定制保险理财规划、保险产品推广及销售等工作的能力;具有为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风险评估、提供合理化防灾防损建议的能力;具有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查勘、损失分析与核定、理赔调查等核保理赔能力;具有客户咨询接待、客户投诉及异议处理、简单保险纠纷案件的协调处理等客户服务能力;具有会务策划与组织、职业培训、业务督导等团队建设与管理能力;具有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与保险公估等中介业务操作与处理的能力。
该培养体系的核心课程主要由二个模块构成,分别为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包括经济学基础、金融学基础等; 专业核心课程包括 人身保险实务、财产保险实务等。
保险实务专业的实践教学和实习活动,主要包含在校内外进行营销与运营、区块链金融应用、大数据金融分析等实训。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传统金融机构及新兴
金融科技企业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保险实务
专业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25: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60%,专任教师队伍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与金融、保险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专业带头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区域或本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
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教学任务。
依据《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保险实务专业教学资源需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所需的教材、图书文献及数字教学资源等,教学设施需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等。
本
专业学生专科毕业后可选择专升本,可选择接续高等职业本科专业如保险、金融管理等,接续普通本科专业如
保险学、金融学等。
该专业的毕业生一般可从事保险核保专业人员、保险理赔专业人员、保险代理人、保险保全员等职业,保险营销、保险客户服务、保险理赔、保险承保、职业培训、保险中介业务、理财咨询等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