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饭店灭门案
1985年发生在澳门的凶杀案
八仙饭店灭门案是指1985年8月5日在中国澳门发生的一桩碎尸凶杀案,案件死者十名,后调查疑为十一名。
1985年8月8日,澳门警方接到报警称在发现人体残肢,共有11处。警方随即展开调查,进行了多次搜索,但未找到线索,案件停滞八月有余。于1986年4月,受害人郑林的弟弟报案,警方开始着手调查郑林经营的。警察暗查疑犯黄志恒,并于9月28日下午,将黄志恒逮捕,进行调查。黄志恒称八仙饭店女店主陈丽珍拖欠其巨款,店主郑林许诺以八仙饭店抵押,但黄志恒始终不供认碎尸杀人罪行。1989年1月20日下午,警方收到报警称有清洁工人在氹仔鸡头垃圾场发现人骨,判定为八仙饭店遇害者十人的遗骸,案件涉及八仙饭店内人员确认全部死亡。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在狱内曾自杀两次。黄志恒于12月4日死亡,留下遗书,坚称自己没有作案,案件真相无法确认。
案件真相未明,但影响力极大,一时轰动粤港澳。有多部影视作品原件相关,较出名的有1993年案件翻拍成《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危险人物》等影视作品。
案件背景
案发地点:八仙饭店
八仙饭店位于澳门黑沙环第四街,约20世纪60年代开业,由郑林一家经营。
案件主要人物
黄志恒,原名陈梓梁,1933年生,广东南海区人,家境富裕,幼时随父母移居香港特别行政区,因触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
他出狱后与黄姓女子结婚,育有一子二女。陈梓梁在九龙经营一间毛衣厂,可惜生意不好,又加上欠了不少赌债,日子过得捉襟见肘。1973年11月5日,陈梓梁到香港鲗鱼涌英皇道福昌楼向户主李和借一万港币被当场拒绝。于是陈梓梁把李和夫妇及其姐姐一并绑了起来,将李和拉到浴缸中溺毙。陈梓梁斩伤两名妇人后企图用石油气炉纵火烧屋,因匆匆离开现场潜逃,两名妇人及时松绑得以逃脱。
20世纪80年代初期,陈梓梁改名黄志恒,偷渡来到澳门,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把自己的左手食指砍去了一截,并且用火烧毁自己的指纹。
郑林原在黑沙环第七街西侧的小贩区经营烧味档,后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让他迁至黑沙环马路与拱形马路交界处西侧的木屋区开设饭店。1973年,郑林与岑惠仪结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七口人住在附近的黑沙环第四街。据街坊称,郑林为人老实,颇受街坊欢迎,但其妻沉迷麻将,经常进出赌场,对钱财看得极重,人缘亦欠佳。
案件经过
发现肢体
1985年的8月8日,澳门警方接到报警,黑沙海滩近“阿婆秧”位置浮出8件残肢,当中有四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两只手掌,认定遇害人数最少为四人。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
两日后,阿婆秧滩一只野狗咬着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发现一只女性右手手掌,泳客亦发现一只右脚脚。五日内共发现十一件人体残肢。
经调查,十一处肢体的切口十分整齐,警方初步判断残肢是刀砍形成。警方曾邀中国大陆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仅得到一个女性清晰的指纹,案件侦查陷入停滞,八个多月无进展。
1989年2月20日下午5时,数名清洁工人在氹仔鸡颈垃圾场发现大批人骨,司警经连日调查认为属于八仙饭店的十名死者。
1986年4月,司法警察司署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信中指:“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由此案件侦破取得进展,经侦查,确定受害人就是郑林一家,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调查。
侦查
警方得到线索后调查得知,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更换新员工外,还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放租,黄志恒与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同时,警方在岑惠仪九姨的家中发现了九姨的指纹,并且与之前打捞上残肢的指纹相吻合。
由此,警方认定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约30岁,参与了谋杀。
逮捕
1986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举报中心调查。盘问时,黄志恒表示他只想送妻女返中国大陆,否认潜逃,又谎称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
1986年9月29日,警方将十名失踪者的信息公布在报纸上,以获得线索。同时,在黄志恒的保险箱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警察局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八仙饭店案被曝光后,有群众认出黄志恒正是1973年的陈梓梁。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押送澳门市牢监狱候审。10月3日,黄志恒还押监仓第二天,被其他囚犯痛殴致遍体鳞伤,送院敷治,期间黄志恒要求留医,不肯回市牢,10月4日早上即被押返监牢。当日下午,黄志恒又利用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割脉自杀,被其他囚犯发现,经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
黄志恒妾曾多次来探监,与黄志恒也仅是正常交谈,但在12月2日黄志恒妾最后一次来探监时,两人相拥而泣。12月4日凌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自杀的伤口再次割脉。当日早上八点,狱警送早餐时发现他已无气息,手腕被一幅染满鲜血的棉被覆盖。黄志恒死后留下遗书,坚称自己没有作案。
争议
唯一一名嫌疑人黄志恒自杀后,警方调查陷入困境,八仙饭店灭门案至今无明确调查结果,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据当时传媒的猜测。一些澳门传媒曾指,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发经过,不过该名狱友在黄志恒自杀后才说出,故无法查证。
动机
黄志恒与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夫妇认识多年,且经常一起赌博。案发前一年(1984年)某晚,郑林夫妇、厨师与黄志恒同于饭店内赌玩沙蟹,郑妻的九姨陈丽珍亦在旁观战。黄志恒以2000澳门币的赌本与郑林夫妇进行赌玩,最终黄赢取近18万元。郑林当时答允一年内清还赌债,并口头承诺若不能还款,将自愿将八仙饭店抵押给黄志恒。案发前一年内,黄志恒虽多次向郑林夫妇讨债,但是均被拒绝。
案发经过
1985年8月4日,黄志恒到饭店向郑林讨债,亦遭拒绝,于是黄志恒另外找到厨师及一班伙记,并通知他们准备于8月8日上工。黄志恒要求郑林将饭店转手给他,但是遭郑林拒绝说“还乜撚呀?你又无借据。”(还什么呀?你又没借据。“撚”是粤语脏话)。双方于是发生争执。
黄志恒用啤酒樽击碎樽底,成为一个半截断开的利器,用破樽顶住郑林幼子郑观德的颈部。虽当时郑林一家及厨师共9人在场,但由于郑观德是郑林夫妇的独子,各人均不敢妄动。黄志恒要求每个人都用绳索互相捆绑,并用布条将口部塞住,最后仅剩郑林妻子岑惠仪及幼子郑观德还未被绑。于是黄志恒要求岑惠仪用绳索绑住幼子,但岑惠仪突然大声呼喊并欲抱起其子逃跑。黄志恒立即冲出,用玻璃樽掷向岑惠仪颈部,导致其当场毙命。黄志恒于是狂性大发,用破樽掷毙或勒毙余下各人。当时屋内九名受害者中,最迟遭毒手的是郑林幼子郑观德。他被杀前曾向凶徒黄志恒说:“九姨婆会报警拘捕你!”,后黄志恒到九姨婆陈珍的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将其杀死。
“人肉叉烧包”
黄志恒狱友称黄志恒用黑色垃圾袋,把肢体包起,分批弃置;部分则用来熬汤或是做成汤、叉烧包,在八仙饭店出售。
伤亡情况
1986年10月9日,警司调查得知郑林妻子的兄长亦在案发后失踪,怀疑其也遭杀害,被害人数增至十一人。1989年1月20日下午,警方收到报警称有清洁工人在氹仔鸡头垃圾场发现数以百计的人骨,大部分有被利器斩断的痕迹,判定为八仙饭店遇害者十人的遗骸。
相关作品
参考资料
危险人物简介.中国香港2005·警匪 优酷.2023-11-26
八仙饭店.豆瓣.2023-12-13
HK奇案.豆瓣.2023-12-13
HK奇案.豆瓣.2023-12-13
人头肉骨茶面= Noodle not for eat.电影资料库.2023-11-26
危险人物 危险人物 (2005).豆瓣电影.2023-11-23
目录
概述
案件背景
案发地点:八仙饭店
案件主要人物
案件经过
发现肢体
侦查
逮捕
争议
动机
案发经过
“人肉叉烧包”
伤亡情况
相关作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