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恒
1985年八仙饭店灭门案疑犯
黄志恒,原名陈梓梁,是1985年八仙饭店灭门案的疑犯。
1985年8月8日,澳门警方接到报警称在发现人体残肢,共有11处。警方随即展开调查,进行了多次搜索,但未找到线索,案件停滞八月有余。于1986年4月,受害人郑林的弟弟报案,警察开始暗查疑犯黄志恒,并于9月28日下午,将黄志恒逮捕,进行调查。黄志恒称八仙饭店女店主陈丽珍拖欠其巨款,店主郑林许诺以八仙饭店抵押,但黄志恒始终不供认碎尸杀人罪行。1989年1月20日下午,警方收到报警称有清洁工人在氹仔鸡头垃圾场发现人骨,判定为八仙饭店灭门案遇害者十人的遗骸,案件涉及八仙饭店内人员确认全部死亡。次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在狱内曾自杀两次。黄志恒于1986年12月4日死亡,留下遗书,坚称自己没有作案,案件真相无法确认。
黄志恒涉及的八仙饭店灭门案件真相未明,但影响力极大,一时轰动粤港澳。有多部影视作品原件相关,较出名的有1993年案件翻拍成《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危险人物》等影视作品。
人物事件
案件背景
黄志恒与八仙饭店灭门案东主郑林夫妇认识多年,且经常一起赌博。案发前一年(1984年)某晚,郑林夫妇、厨师与黄志恒同于饭店内赌玩沙蟹,郑妻的九姨陈丽珍亦在旁观战。黄志恒以2000澳门币的赌本与郑林夫妇进行赌玩,最终黄赢取近18万元。郑林当时答允一年内清还赌债,并口头承诺若不能还款,将自愿将八仙饭店抵押给黄志恒。案发前一年内,黄志恒虽多次向郑林夫妇讨债,但是均被拒绝。
案件经过
发现肢体
1989年2月20日下午5时,数名清洁工人在氹仔鸡颈垃圾场发现大批人骨,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警察局经连日调查认为属于八仙饭店灭门案的十名死者。
提供线索
1986年4月,司法警察司署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信中指:“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黑沙海滩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由此案件侦破取得进展,经侦查,确定受害人就是郑林一家,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调查。
侦查
警方得到线索后调查得知,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灭门案,更换新员工外,还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放租,黄志恒与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同时,警方在岑惠仪九姨的家中发现了九姨的指纹,并且与之前打捞上残肢的指纹相吻合。由此,警方认定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约30岁,参与了谋杀。
逮捕
1986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警察局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举报中心调查。盘问时,黄志恒表示他只想送妻女返中国大陆,否认潜逃,又谎称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
1986年9月29日,警方将十名失踪者的信息公布在报纸上,以获得线索。同时,在黄志恒的保险箱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八仙饭店灭门案被曝光后,有群众认出黄志恒正是1973年的陈梓梁。
案件结果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押送澳门市牢监狱候审。10月3日,黄志恒还押监仓第二天,被其他囚犯痛殴致遍体鳞伤,送院敷治,期间黄志恒要求留医,不肯回市牢,10月4日早上即被押返监牢。当日下午,黄志恒又利用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割脉自杀,被其他囚犯发现,经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
黄志恒妾曾多次来探监,与黄志恒也仅是正常交谈,但在12月2日黄志恒妾最后一次来探监时,两人相拥而泣。12月4日凌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自杀的伤口再次割脉。当日早上八点,狱警送早餐时发现他已无气息,手腕被一幅染满鲜血的棉被覆盖。黄志恒死后留下遗书,坚称自己没有作案。
影视改编
电影
电视剧
参考资料
危险人物简介.中国香港2005·警匪 优酷.2023-11-26
誓不低头..douban.2024-08-04
危险人物 .douban.2024-08-04
香港奇案实录.douban.2024-08-04
目录
概述
人物事件
案件背景
案件经过
发现肢体
提供线索
侦查
逮捕
案件结果
影视改编
电影
电视剧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