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长春砍手门事件
2011年发生在长春市的刑事案件
10.8长春砍手门事件是指“2011年10月8日下午,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吴天昊与郝志鹏发生争吵,郝志鹏父母带人持刀猛砍吴天昊,最终导致吴天昊不治身亡”的刑事案件。
2013年2月6日,法院对吴天昊案宣判,郝志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父亲郝生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母亲杜夏娟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后其父亲经过了两次减刑。
事发后,双方的亲友、同学在网上不断发言,对细节的陈述不尽相同,“砍手门”成了“罗生门”。
事件背景
吴天昊,男,长春砍手门受害者,吉林省实验中学的高三学生(2011年)。
郝志鹏,男,长春砍手门主角之一,吉林省实验中学高中生。
2011年10月8日,吴天昊与郝志鹏在球场发生冲突,被郝志鹏父母带人砍伤,最终导致吴天昊不治身亡。
事件经过
2011年10月8日下午,吴天昊与他的朋友约好放学后打篮球。当他们到球场时,郝志鹏和他的同伴们已经在场上打球了。由于场地已满,吴天昊和朋友们想加入郝志鹏那伙一起打,郝志鹏的朋友们开始不同意,但双方最终还是在一起打球了。在打球过程中,吴天昊的朋友小邓被对方被撞了一下,但没有大碍,双方继续比赛。没多久,小邓在一次上篮时,再次与对方发生碰撞,接着双方就厮打在一起。
双方很快就被围观的人劝开。但对方的一名男生拿出手机跟郝志鹏父母打电话。十余分钟后,郝志鹏的父母到场,争吵的地点渐渐从5楼的球场往通道、楼下移去。吴天昊和朋友们又将郝志鹏的父母围住,期间还有人不断推搡二人,郝志鹏的母亲甚至发出尖叫。在几分钟后,几辆车在街对面停下,一群人过来推开人群,问"姐咋整",郝志鹏的母亲喊"给我砍了他们",打架再次开始。吴天昊的朋友知道郝志鹏父母叫人来后,就纷纷逃开了。但是吴天昊没来得及跑远,就被人追上砍倒在血泊里。在打斗中,有人拿刀朝吴天昊头上砍去,他举起双手一挡,一只手就差点被砍下来,左手只剩下一丝皮肉连着。看到浑身是血的吴天昊躺在地上,郝志鹏的母亲被吓到了,赶紧开车将吴天昊送往医院。
10月9日上午6时,吴天昊的手被接上。但仅半小时之后,他开始呼吸困难,继而吸痰后发现吸出来的都是血。上午10时,吴天昊身亡。
警方调查
郝志鹏的母亲杜夏娟于8日晚被派出所带走进行调查,郝志鹏与父亲郝生山于9日晚向公安局投案自首。长春市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抽调警力200多人,分成五个专案组,分线开展抓捕。对犯罪嫌疑人“醒煤”设备个体经营者郝生山、杜厦娟及其儿子郝志鹏进行刑事拘留。10月12日17时,已抓获涉案人员17人,依法拘留12人,正在审查5人。公安机关还对郝生山涉嫌经济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侦查,并依法查封扣押了相关资产。
事件结果
2013年2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天昊案宣判,郝生山、林忠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守佳、刘春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和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杜夏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张纯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仁术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郝志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陈永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郝生山、陈永哲不服提出上诉。
2013年8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改判,认定郝生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永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6年4月8日,郝生山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2018年10月29日,罪犯郝生山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对罪犯郝生山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事件争议
事发后,吴天昊的表姐发微博描述事件经过,并称郝志鹏的父母在现场表示可以用钱摆平,网络舆论开始声讨郝家。
10月11日深夜,一篇名为《郝志鹏与吴天昊事件真实过程,如有虚假,天打雷劈》的帖子出现,将网络舆论形势带向了另一边。发帖人自称是郝志鹏的同学,事发时在现场,帖子中吴天昊被形容成一名嚣张跋扈、有意找事的“校霸”。
此后,网络舆论形势大幅逆转,越来越多关于“吴天昊欺凌弱小”“吴家势力比郝家还大”的信息出现。甚至有大量持吴天昊“罪有应得,死了活该”等观点的言论出现,渐渐压过原先指责郝家的帖子。网络上极端性支持双方的言论将事件带进了“罗生门”中。
目录
概述
事件背景
事件经过
警方调查
事件结果
事件争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