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照片事件是指2007年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了村民
周正龙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随后,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部分网友、
华南虎专家和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的事件。
华南虎,俗称“中国虎”,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老虎,是中国最大的肉食猫科动物之一,名列世界10大濒临绝种保护动物之首。野生华南虎生存需要70平方公里的森林,还需要有两百个
梅花鹿、三百头羚羊和一百五十头野猪在森林里生存。
2007年10月,
周正龙声称自己在
大巴山脉拍到了野生
华南虎照片。老虎照被
陕西省林业厅公开,引起全国轰动,他成为“拍虎英雄”,并获得2万元奖励。之后,“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受到来自网友、专家、法律界人士等各方质疑。10月19日,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
傅德志,称自己以一个从事植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10天后,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色影无忌”专业摄影网站上设立关于华南虎事件的临时论坛,列举了“打假里程碑”。11月8日,青年法律学者
郝劲松在向国家林业局发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国家林业局对
陕西省林业厅的失职行为以及
周正龙的造假欺骗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片一一鉴定。12天后
宝鸡市律师正式向
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
2007年10月23日,陕西省林业厅有关人员与
华南虎照片拍摄者周正龙一行来到国家林业局,向国家林业局汇报发现华南虎的经过及召开“
镇坪县发现华南虎”新闻发布会的始末。2日后,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
曹清尧表示:“国家林业局只是对保护区存不存在老虎这个事情,来做一个考察论证,照片真假并不是国家林业局需要确定的范围。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
同年10月月底,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次月21日,
陕西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
周正龙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
2008年6月29日,
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华南虎事件”有了结果。陕西省监察厅称,经过再三认真地调查、鉴定,以及虎照拍摄人周正龙的供认,陕西省官方认定虎照为假,推翻了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所发布的虎照为真的认定。
2008年9月27日,“周正龙案”在陕西旬阳县法院开庭。合议庭评议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正龙所犯
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罪名成立。应
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军用子弹应予没收。
周正龙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11月17日,“周正龙案”二审,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所得两万元奖金上交省林业厅。判决书将在五日内下达。
本案涉及的十三名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给予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动物管理科科长王伟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副站长卢西荣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站长周灵国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朱巨龙行政记过处分,省政府决定免去其林业厅副厅长职务;给予林业厅厅长
张社年行政警告处分;对
镇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干部李骞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地方党组织已取消其中共
预备党员资格;对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经贸局局长谢坤元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镇坪县政府已决定提请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免去其林业局长、经贸局长职务;对镇坪县副县长杨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镇坪县县长吴平诫勉谈话。
周正龙出狱后,还在找老虎。他在
大巴山脉深处安放了20多部
照相机,并每月前往拍摄地点。他说,用那些照相机,他又一次拍摄到了
华南虎。周正龙将照片交给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生态研究所的廖庆生,廖庆生说,仅凭虎爪还不足以证实这只是一只野生华南虎。
该事件严重损害了
陕西省政府的形象。陕西省政府将总结这一事件深刻教训,检查政府行政作为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