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侠》是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打造的原创3D动画系列作品,始于2005年。该动画由
古志斌、陆锦明等人执导,王晓莉、陈业峰等人编剧,并由
陆双、
祖晴、
陈志荣、
徐经纬等演员为剧中角色配音。该片在
优漫卡通卫视、
北京电视台卡酷少儿频道、
金鹰卡通、
嘉佳卡通卫视、哈哈炫动、重庆少儿、
广东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 (南方少儿) 等多平台播出。该动画属于家庭、儿童、喜剧、科幻、动画、冒险、运动类型。截至2023年7月21日,一共推出了17部电视剧作品、8部大电影、5个舞台剧作品。
该片以猪猪侠勇敢冒险的冒险精神、保卫家园的责任意识、扞卫正义的坚定信念为原点,进行系列创作,传达正义勇敢、坚持不懈等积极正面的精神内涵,传递正能量,力图将其打造成全民儿童英雄 IP。
猪猪侠是一个出生于边境村镇,个性调皮、乐观,富有好奇心的少年。他和他的朋友
小呆呆、
波比、
菲菲、
超人强生活在一起。猪猪家族因被卷入时空裂缝,掉入到由积木拼装而成的童话世界。在童话世界里,猪猪侠凭借其机智勇敢战胜各种困难,最终猪猪侠和他的伙伴们通过勇敢和智慧终于战胜了邪恶势力,挽救了动物们的生命。
传奇五灵锁拥有可以保护世界的神奇力量,却阴差阳错地选中了猪猪侠作为它的主人,初出茅庐的猪猪侠迎难而上和超人强、菲菲、
波比和
小呆呆等人集体对抗boss拯救世界。随后他们发现猪猪星变得混乱无序,竟然是因为被独孤博士移植很多的世界块块。便不断冲破独孤博士和他们手下带来的各种阻碍,前往每个世界块块内寻找世界引擎,阻止新世界块块的到来。动画目前已播出17部电视剧、8部大电影、5个舞台剧作品。
故事发生在遥远的“猪猡纪”,那是一个由猪统治地球的年代。地球上生活着许多小动物,他们在地球上和睦相处、安居乐业,可后来小动物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开始对地球上各种资源无节制地开采,导致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自然环境收到严重破坏,随后一只叫猪猪侠的小猪横空出世,他个性调皮、乐观,富有好奇心对人们破坏大自然的行为非常不满,为了改善地球环境,他开始着手研发魔法智慧球。
迷糊老师出现救下猪猪侠并用言语迷惑巨龙,让猪猪侠趁机去找潘多拉魔盒。猪猪侠费了一番功夫破解了魔盒的密码,获得了希望之光,但同时也放出了封印在魔盒里的五个恶魔。经过无数次的失败,猪猪侠终于研制出拥有神秘力量的魔法智慧球。
2005年,“猪猪侠”,又名GGbond的“00后”就此诞生,2004年
春节期间,咏声把猪猪侠的MV投放到南方少儿频道播出,该MV播出后,猪猪侠迅速成为当时的“顶流”。次年,
咏声动漫推出了第一部猪猪侠动画剧集。为让猪猪侠登上更广的舞台,
古志斌和古燕梅挨个电视台去推荐猪猪侠,参加无数动漫展。从设计展位、运输物料到搭建展位,他们凡事亲力亲为。2006年,《
猪猪侠第一部:魔幻环保》开始在
中国中央电视台等全国400多家电视台播出。,截至2023年7月21日,一共推出了17部电视剧作品、8部大电影、5个舞台剧作品。其中在第5部《
猪猪侠·不可思议的世界》在画面效果和动画表演上都有了非常大的突破。
2004年,咏声动漫就已经着手设计“猪猪侠”这个动画人物。他们借鉴了中国文化,选用的是中国人心中代表着吉祥和喜庆的红色,胖墩墩、圆乎乎的小猪形象恰好符合咏声想要打造的动漫形象。中国红和虎头帽,是猪猪侠18年来从未变过的设计。除了这一独特的形象,猪猪侠还塑造了孩子们梦想中的样子:一位中国民间的小英雄,在保持猪猪侠角色设计独特性的同时,不断用符合当下流行的审美去给猪猪侠做一些迭代和设计。
猪猪侠第五部大电影除了因全方面的升级被大家接受和喜爱,另外一个重要的理由是这是一部聚焦当下热议亲子话题的影片。通过观影可以让家长清晰地认识自己、了解孩子,让家长学会站在孩子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同时影片中少女吉祥与猪猪侠趣味横生的冒险故事传递出积极的教育观,也让家长产生共鸣,反思该如何让孩子在“成功”与“成长”之间取得平衡。——
1905电影网评
《猪猪侠》系列动画自2005年初创后,陪伴了一代又一代的宝宝快乐成长,猪猪侠也成为许多大小朋友们童年时光中不可或缺的美好回忆。——
中青网评
电视台经常播放的《猪猪侠》《
虹猫蓝兔七侠传》也都有暴力倾向突出、角色性格狂躁等问题,在内容上,最基本的儿童观缺乏,更不要提更高层面的引导与熏陶。——
齐鲁壹点评
当众网友戏谑举例《喜羊羊》《猪猪侠》来形容智商时,我们对于那些动画却并未真有多少诋毁,毕竟是
原创动画,诸多不足,尚有节操。相较其他低龄动画,《猪猪侠》里充满了一些成人化的东西,比如暴力。本片多少不适合小学生观看。——
Mtime时光网评
2023年10月1日,为了庆祝《
蛋仔派对》一周年,《猪猪侠》送了《蛋仔派对》周年庆礼盒,并发布了《猪猪侠》与《蛋仔派对》的联动PV。
2019年3月,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咏声公司)把
佛山市某网络公司因销售“猪猪侠”系列美术作品的侵权产品诉至法院,并作为著作权人,请求法院判令该网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