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本政(1865年12月12日—1951年6月10日),字德纯,出生于旅顺黄泥川屯姑子庵沟(现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祖籍
文登区。原政记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894年,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张本政于威海投靠
日本特务高桥,为日军带路攻占旅顺要塞。20世纪初,张本政开始发展船行事业,1906年成立“政记公司”,1920年将政记公司改组为政记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日寇于1932年与1937年进攻
上海市时,张本政将全部船只供日本侵略者使用,1941年,
太平洋战争爆发,张本政向日本献纳飞机44架。1945年,
日本投降,张本政成立“大连地方自卫委员会”,以协助
苏联红军维持地方治安的名义,骗取苏军信任,后拼凑起近万人的武装,11月7日,“治安维持会”被市政府取缔。1947年,大连地方法院以“附逆祸国罪”判处张本政有期徒刑12年。在保外就医期间,张本政逃往
天津市,之后在天津落网,并被押回
大连市。1951年6月10日,86岁的张本政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张本政是
中日甲午战争时即已投敌叛国的大连地区最大的汉奸之一。日本天皇曾多次接见张本政,张本政先后历任重要伪职达49项之多。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张本政,
清代同治四年(1865年12月12日)出生于旅顺黄泥川屯姑子庵沟。张本政小时候,家境贫寒,念了四年私塾后,随她母亲做小生意,卖花生等,18岁时,张本政跟人学过一年木匠,之后19岁到旅顺口,同一个姓陈的合伙开了一个杂货铺,因生意不佳,21岁那年腊月歇业回乡,此后在家务农五年,生活也很艰难。27岁时再次到旅顺口与那个姓陈的还有一个姓房的,三人合伙开了“通裕号”杂货代理后,由于资本不足,经营的也不好。
投靠日本
1894年,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张本政再次歇业回家,之后结识了一个以经商为掩护的日本特务高桥腾兵卫。高桥到黄泥川为日本侵略军供军需物资时,张本政在其手下当杂役,之后他将高桥故意遗弃在乱纸中的钱如数归还给高桥,赢得了高桥的信任,至此张本政被高桥当作日本忠实仆役,任其出纳金钱。11月21日,在张本政的引领下,日军向旅顺口发起总攻,并于城破后杀害我国无辜同胞2万余人。
日本攻占旅顺口后,高桥抢占了官银号的房产开店营业,张本政就在高桥店里管理财经,之后日军撤出
大连市,张本政随同高桥前往日军占领下的威海,后又迁往
烟台市。张本政到烟台后,在高桥代理店干了一个时期的外交,后来他看到经营海运有利可图,便拜倒在日本人屋檐下学习海运贸易,然后再德合洋行当了一个时期的执行人。日本天皇曾多次接见
刘雨田和张本政这两个大连地区最大的汉奸,张本政先后历任重要伪职达49项之多。
创办政记公司
1901年,张本政以自己的特殊身份,租了两艘
日本轮船“贯致丸”和“宇和岛凡”,专驶烟台—大连—
大东沟一线,从事海上贸易,并以此为掩护,为日本帝国主义运送军火物资。
1906年,张本政在
烟台市开设了“政记公司”。从1908年起,又陆续开办了“政记油房”、“政记铁工厂”、“政记钱庄”和“瓦房店窑业公司”,并在
青岛市、烟台、
龙口市等地银行投资。1920年,张本政依靠日本人的势力筹集了10万股,共计一千万元的资金,将“政记公司”改组为“政记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上海市、
广州市、
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地设立支店或分公司,以其拥有的21艘轮船称霸中国航运业。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我国
东北地区,张本政也趁机发国难财,从1931年到1934年,每年购进一艘四、五千吨的大型
轮船,远洋到南洋各地,轮船达到三十二艘,总吨位近百万吨雇佣日籍职员130人,中国船员1500多人。
重金资敌
日寇于1932年与1937年进攻上海时,张本政的全部船只供
日本侵略者使用。1940年,日本举行“纪元二千六百年”的纪念,张本政亲赴日本献金庆贺。1941年
太平洋战争爆发时,张本政的总吨位4.4万吨船只供日军使用,献纳飞机44架,并亲赴日本参加飞机命名典礼。
成立自卫委员会
1945年8月15日,
日本投降,
苏联红军之后进入
大连市地区。8月18日,张本政伙同另一个大汉奸
邵尚俭成立了“大连地方自卫委员会”,自封为委员长。8月22日,苏军进驻旅大市,苏军进驻旅大的第二天,张本政便拜见苏军军官,以协助苏军维持地方治安的名义,向苏军当局骗取了50支步枪,组成了保安队,市人民政府成立后,他给
中国国民党特务提供了活动经费和活动据点。“大连地方治安维持会”大肆网罗旧军警、汉奸、工头和地痞流氓,拼凑起近万人的武装。
9月24日,张本政带领反动武装和部分
苏联红军包围了由600余名会员、工人组成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
山东省胶东军区大连分社支队部”。之后支队长张世兰惨遭杀害。
11月7日,
大连市市民在体育场集会,纪念
苏联十月革命28周年。当张本政出现在主席台时,由大连职工总会组织的上万名工人高呼口号,要求惩办大汉奸张本政。在集会游行中,“治安维持会”武装分子将一名工人纠察队员枪杀。于是刚刚成立的
大连市公安局总局在工人纠察队的配合下,把“治安维持会”缴了械。“治安维持会”被市政府取缔。
末路
1947年1月15日,大连地方法院在市政府礼堂开庭公开审判大汉奸张本政附敌祸国一案,代理检察官
宋光出庭公诉了张本政充当日军侵华帮凶、残害同胞等八大罪状。大连地方法院经过审理,根据当时情况,以“附逆祸国罪”判处张本政有期徒刑12年。在保外就医期间,他化装逃往
天津市,之后辗转于
沈阳市、
上海市、天津等地继续从事反革命活动。同年,在新中国开展的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张本政在天津落网,并被押回
大连市。1951年5月10日,张本政经公审被判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1951年6月10日,86岁的张本政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结束了他的一生。
旧居及家庙
张本政旧居坐落在
甘井子区栾金村,建于1920年前后,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外有家庙480平方米。该楼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原是政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政的私人住宅。该楼在1951年5月张本政被判处死刑前已被政府没收,于1950年12月改为旅大第五战勤医院。第五战勤医院有床位500张,专科性质,设四肢外科和内科。现在是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张本政家庙现位于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院内,修建于20世纪20年代,总占地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在正殿前设有回廊,回廊内有8根直径约50厘米的
果子松廊柱,廊柱柱头有斗拱,斗拱上有龙形木雕,屋檐上绘有彩绘。这座家庙在被没收后,曾先后被改建成医院、厂房、病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