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谷书(1921年-2003年9月5日),男,出生于江苏镇江,毕业于上海
大夏大学,是京江柳氏第十六世传人,中国第二号律师证的持有者和中国
知识产权事业的开创者。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
黑龙江省银行国外部、中侨委三司一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外运公司、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等担任要职。
柳谷书1965年加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历任法律处副处长及1978年晋升为法律部副部长兼商标处处长。1979年3月,他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副部长身份作为观察员代表中国出席了
日内瓦的“国际商标注册条约会议”,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邀请他转达中国政府加入国际组织并建立国际接轨专利制度的愿望。此后,他多次应
联合国邀请,考察欧美专利制度,致力于引入知识产权概念,强调其重要性。20世纪70年代末,他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涉外专利代理制度设想,倡导中国加入《巴黎公约》,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财富的意义,受到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贸促会的关注。1984年,他创办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积极宣传专利代理制度,举办讲座,并在中国
专利法生效后发表介绍文章和录像带,深受欢迎。
柳谷书创办了《中国专利与商标》《中国法律》等中英文双语季刊,他在专利代理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许多外国公司在中国争取专利权,促进了中国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他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被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称赞,并于1998年被列入美国《
世界名人录》。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21年,柳谷书出生于
镇江市,于1944年毕业于上海
大夏大学。1947年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他随军代表来到北京,参与了新中国
中国人民银行的接管任务。随后,在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中,他调至
哈尔滨市工作了两年。返回北京后,先后在华侨事务委员会和贸易促进委员会任职。195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总管理处人事室、秘书室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外局、办公厅工作;1961年任
黑龙江省银行国外部经理。1965年,他加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担任法律处副处长,开始了他在法律和贸易领域的职业生涯。
1973年,作为中国代表,柳谷书出席了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为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舞台上的参与树立了重要里程碑。1978年,他升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副部长兼法律部商标处处长,进一步扩展了他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贸易方面的职责。
1979年3月,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
日内瓦举行“国际商标注册条约会议”,柳谷书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副部长的身份,作为观察员代表中国参会。在会上,
联合国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请他转达中国政府的愿望:欢迎中国加入该组织,共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利制度。此后,柳谷书多次受联合国资助,应邀前往欧美等国,考察不同国家的专利制度,将知识产权制度的理念引入国内,强调建立和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开创知识产权事业
1984年,柳谷书带着80万
港元和一个
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人,创立了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并相继担任公司第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他还在美国、
日本和
德国建立了分支机构。当时,柳谷书和同事们共同在香港上环的一间狭小办公室里努力工作,创作了一篇又一篇介绍中国专利法的文章。他四处奔走,积极宣传中国的专利代理制度,到各种会议上发表热情洋溢的演讲。
1985年4月1日,中国的《
专利法》正式生效,当天,在香港申请内地专利的委托数量超过800件,其中600件由柳谷书主持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柳谷书巧妙地抓住了这一历史性机遇。他与同事们在香港举办了20多次讲座,向当地的法律界和商界人士详细阐释了专利法的内容。他还请来了当时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在香港进行专题演讲,并将演讲内容制作成录像带进行销售。这一举措深受当地人士欢迎,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的声誉因此扩散开来。同年,他创办了《
中国专利与商标》中英文双语季刊,先后担任副社长兼总编辑、社长。杂志详细介绍了中国
知识产权的现状以及中国对知识产权未来发展的规划,向外国发明家、作家、工业家和贸易家传递了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构建专利制度方面的信息。
一年后,国内接收的专利申请类委托达到了4000件,其中有一半由柳谷书及其公司负责。随后的几年,他与团队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知名品牌“
维他奶”成功申请了内地商标专有权,解决了“
金利来”商标侵权问题,还成功制止了
广州市某公司计划筹建“东方
迪士尼公司”的企图。他还受美国迪斯尼乐园的委托,及时制止了广州某公司筹建“东方迪斯尼”的计划,同时受美国IBM公司委托,成功保护了其在内地的商标专有权。
事业稳步发展
1986年,柳谷书邀请香港
中银集团、
华润集团和广大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中国技术转让(香港)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董事长兼总经理。1987年,他应司法部委托,创建了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担任董事长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他还编写出版了中英文双语的《中国工业产权制度介绍》一书,向国内外人士介绍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1988年,在中国专利局的支持下,柳谷书筹建了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先后担任协会第一届和第二届会长,并成为第六届名誉会长。1992年,柳谷书参加了在荷兰海牙举办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专利法国际协调外交会议,讨论专利法的国际发展趋势。同年10月,他与合作伙伴沈尧共同创办了柳沈
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并担任首席合伙人。1994年,他还创办了中英文双语的《中国法律》季刊。
柳谷书多次参加世界各地重要的知识产权会议,访问了20多个国家和地区,接待了100多次的客户访问。他还参与了两次中美知识产权的谈判,一次是在1991年底至1992年初在美国就化学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展开的,另一次是在1995年春在北京举行的,讨论版权保护的问题。在长期的实践和深入思考中,他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许多中肯、科学而有效的建议,这些建议也在《
专利法》的修订中得以体现。
逝世
2003年9月,柳谷书去世。
柳传志在致父亲的悼词里,肯定了他在
知识产权方面的作为让外国人对中国
改革开放的真诚有了信心。其葬礼超过400位社会各界名人名士前往
八宝山为其送行。2004年,《
瞭望》新闻周刊,中国最具权威性的时政杂志,第6期特别推出了海外专刊《中国知识产权创始人——柳谷书先生》,通过整本杂志全面回顾了他的一生,深切怀念并高度赞扬了他的卓越成就。
成就影响
对世界的影响
柳谷书多次代表中国参加重要的知识产权会议,为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中发声。他参与了中美两国的
知识产权谈判,提出了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中肯建议。他积极倡导中国专利代理制度,鼓励中国加入《巴黎公约》并不断呼吁知识产权保护是财富的守护神。
对知识产权界的影响
作为中国最早的工业产权法律专家,在20世纪70年代末,柳谷书提出了中国特色的涉外专利代理制度设想,在香港创办了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还在美国、
日本、
德国建立了分支机构,至今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仍然在中国专利代理行业中扮演着领头军和航母的重要角色。
对社会的影响
柳谷书在
知识产权领域有近40年的从业经历,为多项商标专用权提起申请,如“
维他奶”“
金利来”等,解决商标侵权问题,阻止了
广州市某单位建设“东方
迪士尼公司乐园”的计划,保护了迪斯尼商标免受侵权。他还应美国IBM公司委托,促请
深圳市工商局查抄了6家仿冒厂家,保护了IBM产品的商标专用权。他积极支持
外国公司在中国打专利官司,通过耐心解释向相关部门说明专利权的重要性,为中国
改革开放赢得更多国际合作机遇。
主要作品
创办期刊
书籍作品
荣誉奖项
个人生活
家族成员
人物争议
被指责卖国
柳谷书于1979年3月以中方代表观察员身份参加“国际商标注册条约会议”。随后,他在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关于专利制度的设想,尽管当时国内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乏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柳谷书还是坚持为
维他奶申请内地商标专用权。然而,2021年7月1日,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严重袭警事件,涉及维他奶国际集团员工。集团内部通告的态度引发国内不满,导致网络上出现相关话题,艺人
龚俊、
任嘉伦宣布中止合作。这一事件使柳谷书的维他奶申请专利的事情被曝光,被指责为“卖国贼”。
“LIU SHEN”与“六神”事件
2018年,柳谷书所属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与大型日化集团因商标中的汉语拼音部分与中文部分读音近似发生商标纠纷。律所申请商标“LIU SHEN”遭驳回,提出复审请求。经多轮审查,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商评委复审决定,要求重新审理该商标的复审请求。该律所以“柳沈”命名,1993年注册“柳沈LIU SHEN”商标。而与之相似的“六神liushen”商标也涉及类似服务,引发了纠纷。
人物评价
柳谷书从事
知识产权事业近40年,在中国人还不知道“知识产权”这个词的时候,他是主张中国建立专利制度的人士之一。他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了中国法律服务公司,创办中国专利(香港)代理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和柳沈律师事务所,让专利制度从香港开始引入内地。(今日镇江评)
柳谷书曾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奔走多年,在60岁时白手起家,办律所、建公司,业内地位举足轻重,在国外也有很大影响力。(界面新闻评)
(柳谷书)为中国专利代理工作树立了世界声誉。(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