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
陈良春,男,出生于1973年9月,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路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
2024年2月,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责任追究情况公布,因在灾害中涉嫌谎报安全事故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陈良春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个人经历
陈良春历任四川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公司基础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路一分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Inc.党委书记、董事长等。
2022年6月13日起担任四川路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
2023年9月,陈良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人物事件
事件起因
2023年8月21日凌晨,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爆发山洪,灾害发生前,根据天气预报和暴雨预警,防汛应急等相关部门对境内蜀道集团宜攀高速公路JN1(金宁一)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等均确认反馈,但没有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导致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4人遇难,48人失联。
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3年9月3日,四川路桥发布公告表示陈良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双开
2024年2月,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责任追究情况公布,因在灾害中涉嫌谎报安全事故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陈良春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目录
概述
个人经历
人物事件
事件起因
被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双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