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案
河北大学“10·16”校园车祸案
“我爸是李刚”案,是指于2010年发生在河北省的李启铭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
2010年10月16日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定市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新校区发生了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案。当时,肇事司机李启铭驾驶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冲入校园,并撞飞了两名在校学生张晶晶和陈晓凤。此事导致张晶晶左膝粉碎性骨折,陈晓凤不幸身亡。事发后,李启铭并未停车查看被害人的情况,而是继续驾车前行。李启铭驶到女生宿舍后,他原路返回。现场的学生和保安组织对该车进行了拦截,在生活区南门成功截获。被拦截后,李启铭依然嚣张说出“碍你们什么事,看把我车刮的……”。2011年1月30日上午9时,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启铭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李启铭的言论使得“我爸是李刚”成为了当时中国最热门的流行语之一。
人物背景
李启铭(1988年-),男,河北传媒学院2008届播音主持专业学生,2010年6月毕业,事发时为保定市某单位员工,其父亲是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
受害者陈晓凤(1990年2月16日-2010年10月17日),女,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位伯镇南四仲村人,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班2010年大一新生。2010年10月17日17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年20岁。
受害者张晶晶(1990年-),女,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班2010年大一新生。车祸后张晶晶伤情为左膝盖粉碎性骨折,右手手指淤肿,左手手臂擦伤,后被送往解放军二五二医院外科住院部接受治疗。张晶晶接受了一个韧带修复的手术,手术费用由肇事者李启铭支付。
案件经过
2010年10月16日21时10分左右,肇事司机李启铭驾驶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迈腾轿车(发动机号:122100),带着他的朋友进入河北大学新校区南门。车辆在进校门后停在食堂附近一栋楼下,并在约20多分钟后重新启动。校保安表示,肇事车进校门时车速不快,但进校约一百米后突然加速,肇事车转弯时,摇摆不定且没有减速。经过坤舆湖边易百超市门口,将刚下楼拿着轮滑鞋准备去练习轮滑的陈晓凤和步行准备去社团的张晶晶撞飞,陈晓凤被撞飞腾空很高,落下后砸到车前副驾驶座的挡风玻璃,张晶晶被轿车前右侧反光镜撞到。陈晓凤当场昏迷,头部有血迹,疑为头部着地;张晶晶在路边呻吟。撞击后有明显的刹车声,但车速依然很快。
据报道,李启铭继续驾驶车辆,在女生宿舍调头后原路返回,被保安和学生拦截在校门口。被拦截后,李启铭依然嚣张说出“碍你们什么事,看把我车刮的……”。现场有多名学生称闻到李启铭身上散发着强烈的酒味。随后,李启铭被警方带走处理。
调查
10月16日当晚,事故处理民警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显示乙醇含量为151毫克/100毫升。17日晚,犯罪嫌疑人李启铭被警方刑事拘留
10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官网(古城警视网)发布通稿,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已成立事故调查专案组。同一天,保定市公安局给出陈晓凤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分析意见书》,得出结论:死者枕部有挫裂创,周围有挫伤及头皮下血肿,鼻腔及左外耳道有性液体,分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以及关于李启铭驾驶车辆的《痕迹检验报告书》检验得出:后备箱上机盖有范围约55厘米×40厘米的凹陷变形痕迹;右后轮爆胎;距地100厘米,前拦玻璃有范围为138×85厘米的裂纹破碎痕迹,距前挡风玻璃右侧51厘米,距前挡风玻璃下沿32厘米,前挡风玻璃有三角状贯通破碎痕迹。
第二天,保定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出具李启铭驾驶车辆的《速度鉴定书》:冀FWE420逃逸未在现场,事故现场未发现明显的刹车痕,无法计算车速,与《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肇事车辆型号为大众迈腾轿车,发动机号为122100,并得出结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月21日,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给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启铭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陈晓凤、张晶晶无责任。
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各方反应
陈晓凤方
10月17日21时40分,车祸发生后24小时,师生自发组织了一场悼念活动。陈晓凤的哥哥陈林捧着晓凤的遗像面向围观的几百名学生长时间跪拜,并不停地哭喊我们需要真相,我们需要公正,同学们,请大家帮助我们。
根据10月19日的报道,有消息称肇事者李启铭的父亲李刚提出了五六十万的庭外和解金额。受害者的家属表示他们拒绝接受庭外和解,并要求进行公正的审判。
10月22日晚记者采访陈林。陈林认为肇事者及其家属的道歉像是在作秀,对受害者家属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安慰作用,这种表面的道歉是无法接受的。陈林同时表示,中国中央电视台仅采访了肇事者及其家属,而未采访受害者家属,这种做法显得不公平,在当前社会舆论下,他们接受采访更像是要获得社会同情。陈林还透露,他母亲因为得知噩耗受到刺激,已入院治疗两天,希望自己的家庭能够得到合适的赔偿。
陈晓凤父亲向《》记者表示他不想要我爸是李刚以命抵命,并透露李刚曾三次会见他和他的妻子,第一次遭到拒绝,其后的两次会面中李刚表示愿意倾家荡产赔偿陈家,也会积极配合法律程序。
张晶晶方
张晶晶表示,只要陈晓凤那边需要,她愿意配合做任何事情。
10月26日14时许,记者探访在解放军252医院接受治疗的张晶晶,张晶晶本人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媒体向其父张柏成了解相关情况,10月22日,张晶晶做了韧带修复手术,病情稳定,精神状态不错。25日开始,张晶晶能够拄着拐杖下床活动,张晶晶的医疗费和她父母的吃住费用由李启铭父亲李刚支付。“飙车案”发生后,李刚来探视过两次,口头表达了“歉意”,赔偿事宜还未谈及。当记者问及“是否接受李刚在中央电视台的道歉”时,张柏成表示:“没啥反应,接受了又怎样,不接受又怎么着?没法说。”张柏城希望社会给女儿营造一个清静的养伤环境,不想“让孩子重复回忆伤心事,尽快早日治好病”。
李启铭家属发言
10月21日下午,李启铭的父亲李刚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独家专访,对儿子所为感到“很痛心、很内疚”,他向受害人及家属诚恳道歉,并鞠躬致歉,称将不会袒护儿子,并积极配合救治伤者。李启铭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悔过,并表示自责,对被害者家属致以万分的歉意。
10月22日,李刚父子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的独家专访,现身道歉。
受害人家属接受赔偿
李启铭家属积极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元。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在12月20日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收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赔偿协议规定,李启铭应向陈家支付总计46万元人民币的费用,双方担保人分别为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和南四仲村村主任。据陈广乾介绍,签署协议前后,李启铭作为肇事方代表,一直未能露面,协议是由李启铭签署后拿给他签字的。协议中还规定,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出于防止陈家与外界联系的考虑,该46万元赔偿暂由位伯镇政府保管,等事情平息后再给陈家。 
开庭审理
起诉
根据官方表示,为了确保审讯的公正性,本案被安排在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进行异地审理。
2011年1月11日,陈林和他的父亲陈广乾来到北京与代理律师胡益华会面,商讨是否参与诉讼。此前,望都县人民法院曾询问陈家是否参加庭审。当时,他们达成初步意见:第一,陈家参与刑事诉讼,但不同意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而是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第二,由于民事部分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陈家请求法院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前提下,对李启铭从轻处罚。
1月13日下午,陈广乾、陈林父子与胡益华律师一同前往望都县人民法院,准备将上述参与诉讼的意见提交给法院。然而望都县人民法院回复称,陈家已经与李刚签署了一份名为“刑事谅解书”的文件。由于签署了该文件,陈家和律师商讨后决定,在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时,他们的身份仅为旁听者。因此,陈广乾和李刚不参与诉讼程序。在此案中受轻伤的张晶晶选择了不旁听、不作证以及不追究李启铭的责任。
2011年1月26日上午9时,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我爸是李刚提起公诉。
庭审
2011年1月26日,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河大师生代表、部分媒体记者、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作为公诉人,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启铭,认为去年10月16日晚,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驾车撞人,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警方鉴定确认李启铭当时为醉酒驾驶,并且事发后逃逸。因此,公诉人认为李启铭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希望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3至7年的有期徒刑。
公诉人随后在庭上出示了多组证据,包括李启铭本人的笔录、目击者证词、河北大学校园监控录像等,以还原当天的犯罪事实。证据显示,当时李启铭在保定市一家酒店请朋友吃饭,并喝了不少白酒。饭后,他驾驶一辆大众迈腾轿车送朋友回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在路上撞倒了两名女生。事发地点有明显的限速警示牌,但李启铭没有理会。
我爸是李刚在庭上辩称,当时自己处于醉酒状态,看到前面有人影,于是猛打方向盘拐弯并按喇叭,但还是没有避开。事发后他继续驾车行驶,“因为当时自己已经懵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他驾车返回河大新校区生活区南门时,大门已经关闭,保安和学生将他拦截,随后他下车被保安带到学校警卫室。
李启铭当庭表示对公诉人的发言没有异议,并说“我认罪。”
李启铭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辩护,表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但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辩护律师提供了一些证据,包括我爸是李刚在被保安扣留到学校警卫室后的表态以及他和家人对受害者家属进行的赔偿和民事赔偿协议,以证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并获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望都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法院判决
2011年1月30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认定李启铭于2010年10月16日晚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1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启铭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舆论与争议
封口令
事发后,曾有100多个目击证人在事发现场,然而,事发后绝大多数目击证人选择沉默,使案件调查缓慢进行。著名调查记者王克勤在其微博上说有的几个学生私底下给他留言,向他反映,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所以目击者很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露什么事情,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作出处分的,谁都会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都只能什么也不说。撞击当晚,有不少该校武术协会成员追车拦截,然而,有武术协会成员向《》记者发来短信称 ,武协已经下了全体封口令。22日下午,方面否认自己封锁消息,一新闻中心的老师告诉某媒体记者,校方一直为媒体提供帮助,安排甚至动员目击学生接受采访。
和解争议
11月14日夜至15日凌晨,原陈晓凤家属代理律师在北京市的主干道上遇袭击。张凯指出,陈晓凤的父亲已于11月3日解除了他作为代理律师的合同并表示陈晓凤的父亲与李启铭和解是因为他们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家里的公务员受到领导的谈话,并且还有村支书要求他们放弃相关权益,包括陈晓凤的爷爷都要求陈晓凤的父亲放弃权利并与李启铭和解。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在12月21日表示,飙车案件属于刑事犯罪,不可能进行“和解”。
李刚房产争议
事件过后,有网友指出李刚家在拥有5套房产,其中李刚名下有2套,我爸是李刚名下有3套,并明确指出了5套房产所在位置,与作为公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不符。不过同样有澄清指出李刚五套房是有人蓄意编造的谣言。
社会评论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评论,“我爸是某某”的闹剧屡屡上演,根本原因还是出在领导干部身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不是家庭熏陶,抑或是对子女娇生惯养,又岂能出现“我爸是某某”的现象?权利是老百姓赋予的,但是如果一些官员把权力用错了地方,为自己大开方便之门,这会寒了老百姓的心!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洁身自好,不仅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对自己的家人更要如此,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子女树立一个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唯有此,才能杜绝该类“闹剧”频繁上演。
传播学教授张洪忠认为,对于“我爸是李刚”的流行,“造句行动”看似幽默搞笑的背后,其实是人们自发形成的对权力阶层的一种声讨。他们的行为表现出对权力阶层的痛恨。
案件影响
“我爸是李刚”案发生后,引发群众对一些社会问题的思考。如公权力滥用、社会良知维系、孩子教育、校园交通安全,车祸论罪法理分析等问题的讨论,网络上几十万人参加讨论。
肇事者李启铭被拦下后说的一句“我爸是李刚”成为网络上热门的流行语,在等网上社区和一些网站出现大量模仿。从古诗词到现代诗、打油诗,从名言名句改编到绕口令,从儿歌到电视购物广告词,各式版本的“我爸是李刚”蹿红网络,以讽刺事件的肇事者及其父亲。
2015年在中国内地上映的古装神话剧《》中塑造了一个名为“李衙内”的角色(在该剧第3-5集中出场),倚仗着其父李刚身为开封府的捕快班头在横行霸道,为非作歹,借此讽刺“我爸是李刚”事件中的责任人李启铭及其父亲李刚。
相关后续
2013年05月03日,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李启铭已经出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今日上午向人民网记者回应称,经核实,目前,李启铭仍在监狱内服刑,未释放出狱并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公众予以监督。‘
参考资料
河北大学撞人案26日开庭.中青在线.2023-10-27
目录
概述
人物背景
案件经过
调查
各方反应
陈晓凤方
张晶晶方
李启铭家属发言
受害人家属接受赔偿
开庭审理
起诉
庭审
法院判决
舆论与争议
封口令
和解争议
李刚房产争议
社会评论
案件影响
相关后续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