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丽娟,女,义乌东河村人,1937年1月出生于江苏镇江。国家
一级演员。曾任浙江歌舞团总团副团长,现任
浙江歌舞剧院艺术指导。
谭丽娟,义乌东河村人,1937年1月出生于江苏镇江。国家一级演员。现任浙江歌舞总团艺术指导。历任浙江歌舞团总团副团长、
浙江省政协委员、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
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
中国合唱协会常务理事、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主席、浙江省声乐学会会长、北京声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
浙江大学艺术委员会委员。
1956年从事
声乐工作,50年代以演唱浙江民歌为主,如《韭菜歌》、《小弟歌》、《采茶歌》等,为进一步提高演唱水平,吸收民族传统戏曲中的精华,50年代末,先后去浙江绍剧团、
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评弹团,向老艺人学习各种唱腔,从而增强了声音的表达力。
60年代初,在周恩来总理直接关怀下,被送到上海声乐研究所进修,从师于
林俊卿教授,歌唱艺术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音域宽了,表达力增强了,不仅能唱
民俗音乐,还能唱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等。在上海进修时,直接向
赵开生学习由他谱曲的评弹《蝶恋花——答李淑一》,运用了科学的发声方法,结合评弹的吐字、行腔、归韵等,较成功地演唱了这首歌曲,得到了观众的好评。1962年2月27日杭州日报以《一曲难忘——听谭丽娟演唱“蝶恋花”》为题,发表评论文章。 60年代,除独唱外,还演过
歌剧,塑造的剧中人物有《洪湖赤卫队》中的
韩英、《夺印》中的何书记、《红松下》中的女
中国工农红军等。
1989年浙江电台“文艺二十分钟”节目中作过她的专题介绍。1990年浙江电台、浙江经济电台录制专题40分钟,介绍了她的艺术生涯及演唱歌曲。《
浙江日报》、《文化娱乐》杂志、《江南》杂志等先后刊登了《民歌姐妹留“良种”——记谭丽娟和她的民歌姐妹们》、《以心而歌——歌唱家谭丽娟写真》、《前奏》等评论文章和报告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