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妃革命是指1931年10月22日,
额尔德特·文绣与溥仪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她成为了第一个与皇帝离婚的皇妃,这次事件被称之为“刀妃革命”,在西元1931年8月23日,溥仪的
淑妃文绣正式向溥仪要求离婚,原因是她再也承受不了溥仪对她的冷落,和宫中的不自由。这件事情对逊清皇室及前清王公大臣,还有溥仪本身都造成相当大的震撼,这可以说是对旧式文化的一种挑战,经过两个月的双方律师签字和谈的结果是;淑妃文绣和溥仪皇帝完全断绝关系,溥仪必须支付5.5万元作为赡养费,双方互不损害名誉。
额尔德特·文绣的族兄—文绮为此写了一封信,并将之登在报上指责她;
惠心二妹鉴:顷闻汝将与逊帝请求离异,不胜骇诧。此等事件,岂是我守旧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载,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云逊帝对汝并无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应耐死忍受,以报清室之恩德。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实糊涂万分,荒谬万分矣!
文绮族兄大鉴:妹与兄不同父,不同祖,素无来往,妹入宫九载未曾与兄相见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关系,不顾
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及三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而在各报纸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诽谤三妹,如此忠勇殊堪钦佩。……查民国宪法第六条,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独居,未受过平等待遇,故委托律师商确别居办法,此不过要求逊帝根据民国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遗体受法外辱致死而已。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诬妹逃亡也、离异也、诈财也……理合函请我兄嗣后多读法律书,向谨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触犯民国法律,是为至盼……。
文绣在离婚后所拿到的赡养费,支付了律师费用和期间种种支出之后,用所剩不多的钱办了一所小学并任教于该校。于1947年夏季在
北平市(今北京)与刘振东结婚,并在北平西城白米斜街租房安了新家庭。婚后夫妻感情融洽,使文绣享受了完满的家庭生活。同时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担任过教职的皇妃,平生无儿女的中国末代皇妃
额尔德特·文绣,于1953年9月18日患心脏病默默地故去,终年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