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
婺城区罗店镇鹿田村,原址系
北宋鹿田寺。寺废后,清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金华市八县名流在此建鹿田书院,内供奉金华自宋至清的所谓“七贤”,并由金华
知府继良题“八婺儒宗”、“鹿田书院”匾额。1997年8月29日公布为
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轴线上有门厅、正厅和后厅。面阔各三间,前厅通面宽12.40米,通进深6.00米。两侧有厢楼。硬山顶。鹿田书院是金华八县名流在宋代创建的鹿田寺旧址建鹿田书院,金华知府继良题有“八婺儒宗”、“鹿田书院”匾额。是
金华市现存仅有的一座古代书院。
鹿田书院为院落式建筑群体,占地面积792平方米,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包括厢房楼屋及第三进楼屋面积)。沿中轴线第一进为大门,第二进穿廊,第三进为正厅(楼屋),面阔均为三开间,每进两侧各置厢房7间(楼屋)。书院外面有两块大,重约数万公斤,屹立与一平坦巨岩上相传
朱元璋手下大将
胡大海与
常遇春在此用两石头比武,故名"比武石"、平坦是巨岩,则为朱元璋点将阅兵处,故名“点将台”。
鹿田书院四周群山环抱,景色秀丽。古代文人墨客游此,题咏颇多。宋代
潘良贵曾赞赏:“自是评吾乡山水以此为第一。”
南宋谢翱在该地写有《听雨记》。南宋
方凤、元代
许谦、
吴师道、
戴良、叶谨翁,明代
王思任,
清代王崇炳、
郑鹤龄等均有题诗。1997年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