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浩孟,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
慈溪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文学学士。
曾任浙江宁波市委政研室二处副处长、处长,宁波市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
海曙区段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宁波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宁波市海曙区委副书记(挂职)等职。
2021年12月,任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1月21日,奉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高浩孟为奉化市市长。10月,拟任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书记。11月,经浙江省委批准,中共
宁波市委决定:高浩孟同志任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书记。奉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浩孟辞去奉化市市长职务的请求。12月28日,中共宁波市奉化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高浩孟为区委书记。
2021年12月31日,经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高浩孟任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管理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