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谟(生卒年不详),字子智,号兑谷.县城北隅(今北街)人。宋乾道五年(1169)中
进士。初任吴县主簿,抚州教授、江山知县。任江山知县时,值大旱歉收,百姓饥饿,遂减免田赋十分之八。郡守斥责其擅权减赋,贵谟力陈其害,终被说服。
绍熙元年(11 90).谟上万言疏,切陈民穷邦弱,凡苛敛之繁,皆宜罢去。后任朝奉郎,轮对时,连出三札,奏民间疾苦18条,光宗嘉纳。绍熙三年(1192)任
太常寺主簿,五年任
司农寺丞,转朝散郎。是年,西浙(今
江苏省常州市一带)旱灾严重,百姓举事,朝廷派他知常州主持赈务。莅任后,措施得宜,救济饥民50万余。庆元元年(1195)转任朝奉大夫,赐对便殿。继任
吏部员外郎、升郎中、
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等官。庆元二年九月,出使
金朝贺正旦(正月初一日),侦知金国内部政见不一,奏请
赵扩作内修外攘之备,并提出时弊20余条。后任
朝散大夫。时值皇帝郊祀,贵谟奏称:“向时郊祀,例有刑赦,此乃小人侥幸机会,不可常行。”宁宗准奏。后遭烦言.奉祠归里,封
遂昌县开国男,食邑300户。著有《九经图述》、《韵略补遗》、《石棋子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