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波,中国国籍,曾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2020年4月17日,白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二审终审,以主犯白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20年6月28日上午,全国扫黑办召开挂牌督办案件第2次新闻发布会,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通报了新疆兵团白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情况,这是官方首次披露白波案件详情。新疆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政法委书记、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文全介绍,白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一起兵团历史罕见、性质十分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涉黑犯罪案件。据悉,白波既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领导,也是名副其实的“黑社会老大”,其滥用手中权力笼络骨干分子,操控整个犯罪集团,并为组织成员实施犯罪充当“保护伞”,严重危害当地治安、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多年来,白波利用公职身份和手中权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逐渐发展形成规模近50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未遂)、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伤,社会危害性极大。该案于2020年4月17日二审终审,以主犯白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