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良辅(?-1729),字翼公,四川巴县(今
重庆市)人,祖籍陕西甘州。清康熙三十年(1691)武探花,官至广西提督、署
广西巡抚。父韩成曾任
康熙帝朝重庆总兵。韩良辅十五岁时随父杀贼,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中试武举第一,康熙三十年(1691年)中一甲三名武进士,选二等侍卫。后出任陕西延绥游击,改任宜君营参将,任内除盗贼,制定虎枪,教士卒刺虎法,杀虎百余只,任
神木市副将。
雍正元年(1723年)迁
天津市总兵,赐孔雀,晋广西提督,与
李绂共同在境内开垦荒地,教民种植。累官至广西巡抚,后因事被免职。雍正七年(1729年)卒。《
清史稿》有传。季弟
韩良卿,官至甘肃提督。
雍正元年(1723)迁升为天津总兵,赐“孔雀翎”,授广西提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多山林,宜用
藤牌、桃刀来作战。韩良辅根据这些特点,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条件优势,令步兵之
弓箭软弱者一律改习牌、刀法,并增置军械,购买马匹以壮行色,在军事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雍正二年(1724),韩良辅署
广西巡抚。他上书朝廷,根据“广西土旷人稀,多弃地”的情况,建议“选派大员督率守令,率领当地居民,修建兵事房屋,耕种土地,兴渠、塘、堰。冒严占之禁,宽催科之期,使民知有利无害,皆奋与从事,边缴可成乐土”。
雍正帝令
李绂为
巡抚,令韩良辅协同料理,在政治、经济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雍正四年(1726),韩良辅复署巡抚。时遭母丧,令在任守制。雍正五年(1727),因前官提督时奉议土民罗文刚抗阻设汛,未早捕治被夺官。
雍正七年(1729)卒。
父:韩成,字君辅,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任四川
重庆市镇总兵,在任十七年,卒赠
都督,祀
名宦祠,葬
合川区(今重庆合川),遂入籍重庆。
弟:
韩良卿,字省月。清
康熙五十一年(1712)武进士,授侍卫,出任陕西西宁守备,再迁任
庄浪县参将。帅讨谢尔苏部
吐蕃,从
武威郡总兵杨尽信击敌子山,功多,赐孔雀翎,赏金千。累迁
中卫市副将、广西碣石总兵,移
酒泉市。清乾隆五年(1740)甘肃提督。卒,赐祭葬,谥勤毅。
长子:
韩勋,字建候,武举人出身,清
康熙帝五十九年(1720)帅征
西藏自治区,随父韩良辅赴噶尔斯应援。清雍正元年(1723)授三等侍卫,出为贵州威宁游击,未赴,改任镇远游击。清雍正八年(1730),乌蒙为乱,劫扰
镇雄县、
永善县等地区。总兵
西林觉罗·鄂尔泰令分三道进攻,而以韩勋带领四百人出镇雄、奎乡,进次莫都,力战一昼夜,破寨四座。翌日倮众复返奎乡,韩勋予以坚决打击,力战三日,尽焚其寨。
雍正闻捷报,超擢贵州安笼总兵。清雍正九年(1731年),移古州,讨定稿平苗。清乾隆元年(1736年),从经略使
张广泗进攻牛皮大箐、白朗洞旋师,途毁二十余寨。清乾隆六年(1741年),粤瑶挟
黎平县黑洞
苗族,入境焚劫。
韩勋率兵击之,并擒其首恶石金元等,保卫了地方平安,遂擢升为
贵州省提督。清乾隆八年(1743年)卒。赠右
都督,赐祭葬,谥果壮。
清王朝为了纪念
韩成、韩良辅父子们的功勋,敕赐在四川重庆修建了
名宦祠、韩府大堂及韩家祠堂。因占地面积大,建筑宏伟壮观,成为古城重庆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惜,这些建筑现在都不存在了,只剩下两条巷道,叫做“韩府大巷”“韩府小巷”,还不相连接。另有“韩家祠街”,也因韩家祠堂所在地而得名,位置在镇府后门前、老街口与三圣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