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与
王天与
王天与(1475~1519年)广东兴宁人。明进士正德十一年(1516),任宁都县知县,任内建学校,破迷信,惩豪强,抚恤孤寡,安置流亡,后升浙江省御史南昌市叛军烧民房、杀百姓时,他奉命征讨,并亲抵现场救火。卒后,宁都人民立祠,兴宁市亦以乡贤奉祀。
人物简介
王天与 (1475—1519年),字性之,号东郭,广东兴宁城东门外栅里人。明正德二年(1507年)中举人亚元,正德九年中进士,十一年任江西宁都知县。天与为政清廉,不苟取于民。对民间诉讼纠纷,能明辨是非,折狱息讼,不迁延时日。征工力求均平,征粮准许分期缴纳,体恤民情。
正德十二年(1517年),随江西省巡抚王守仁征剿横水、桶冈、浰头等处农民起义,升浙江省御史。正德十四年,宁王朱宸濠叛乱,王守仁奉旨征讨,命天与为前驱。天与率兵攻下南昌市后,奋不顾身,亲临火场救火,因此得疾不治,是年7月26日卒于南昌。
天与逝世后,王守仁为文致祭,宁都县人民立祠奉祀名宦,兴宁市亦以乡贤奉祀。嘉靖元年(1522年),朝廷追录其功,诏赏白金三十两,灵柩运回兴宁,葬于城北,墓前有显忠亭一座,亭侧有祠三间。嘉靖二十二年,兴宁教谕盛继撰显忠亭碑记。今其墓及亭、碑等已毁。著有《平寇录》,已佚,有《和山麻石岩记》存世。
轶事典故
王天与,字性之,号东郭,生于公元1476年,兴宁人。1514年登进士学位,1517年擢升浙江省都御史。此年秋天,他荣归故里,兴宁知县祝允明相伴他同游和山岩,两人互诉衷心,趣味盎然,文采飞扬,你一言他一语,写下《游和山麻石岩》碑文:
山和人亦和,乘暇集鸣珂。
陟岭美未得,到岩奇转多。
交枝树碍马,一步地旋螺。
成屋自麻石,竹门唯碧箩。
瞻天隔鸟道,入地学蜂窝。
树向顶上植,泉从肩畔过。
禽虫凭几住,云霭入衣摩。
佛座泥三级,僧床石四阿。
面临旷野漠,东眺径陂陀。
远饮潜生爽,骄阳暂息苛。
祈祷情敬谨,乐业舞婆娑。
物穰用亦俭,地危心不颇。
民心都似此,吾为你陈歌。
王天与临别兴宁市,寄托祝枝山,要把和山岩建成一块美丽的旅游胜地,造福兴宁人民。来年之日,他要重返故里,观赏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但谁料到,此一别,成了诀别。他用宝贵的生命演绎出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
故事回文从当年祝允明与王天私谈一则秘闻讲起。明朝文人墨客唐伯虎颇受南昌市宁王朱宸濠的赏识,曾经派人拿一百两银子到苏州市聘唐伯虎。他应聘而来,受到优厚的待遇,住进专门为他准备下榻的旅馆里。唐伯虎善于观颜察色,从朱宸的言谈中,他揣测出朱宸濠欲想叛乱。唐伯虎心感不安,住了二天便匆匆归家。不久,兴宁知县祝枝山回苏州老家参拜唐伯虎。唐伯虎道出他的揣测,并告诫祝枝山要尽忠报国为民除害保天下农民平安。祝枝山记在心里,迟迟不敢进谏皇朝。恰这年王天与回兴宁探访,两人忧国忧民,议论起王宸濠的为人时,唐伯虎一语道出天机。两人互通看法,权衡利弊。最后以王天与的名字进谏朱厚照朱厚照。李炎接谏,不当一回事,视进谏如儿戏。经常率手持武器的太监在皇宫里驰骋,或整日泛舟于湖上,不问政事,沉迷酒色,终于酿成幕僚叛乱的恶果。
不出唐伯虎所料,1519年朱宸濠果然发动叛乱。叛军杀掉巡抚江西省都御史孙燧等一批官员,任命他的亲信为左右丞相,以及兵部尚书,挥师沿长江而下,攻打安庆市。朱厚照下诏江西省巡抚王守仁率10万兵力剿灭叛军,浙江省都御史王天与担任剿匪先锋一同出征。朱宸濠得悉,勃然大怒,他就记恨王天与曾进谏密报其丑行劣迹,于是狠毒地使出奸计,他怂手下人点火焚烧粮仓,断其南下大军的粮食,让10万大军不战身亡,欲置王天与死地。当王御史带领先锋队赶到南昌城时,发现南昌城火光冲天。他不顾途中劳顿,命令一部分兵马进城扑火救人。他依据自己对地势的熟悉,率领兵马直奔粮仓重地。果然,南昌市最大的一间粮仓火焰腾空,浓烟滚滚。他下马跳进池塘浸湿衣裳,冲进火海,奋力扑火。大火烧得他焦头烂额,遍体鳞伤。下官拉他退出火场,但他舍命救火,大声疾呼:“救火损躯,在所不辞。吾身为先锋,愿一人之躯,救活万民……”
大火扑灭了,粮仓保住了,王天与却被烈火薰得昏死过去。1519年7月26日卒于南昌,享年45岁。王守仁率后续部队赶到,得悉王御史舍身扑火,命归西天,无比悲伤,当即解衣为其装殓,并撰写祭文,告慰英魂。事后,灵柩运回兴宁市,葬于城北。墓前建“显忠亭”一座,供后人祭祀瞻仰。王守仁巡抚剿灭叛军赶回京城后上书武宗。他立马下诏封王天与为忠臣御史,赐抚恤金1000两,封其聂氏宗祠为王氏家庙。他曾任职的宁都,市民踊跃捐资为其立祠树碑。嘉靖之年,朝廷重录王天与的功绩,并赐赏30两白金安抚其家眷。
400多年过去了,和山岩旅游区却一直传颂着王天与和祝允明的故事,令四方游客络绎不绝地拥入这里……
县志记载
王天与,字性之,正德丁卯举于乡甲,甲戌成进士。天性易直,遇事果断不回。任宁都知县,先悉民隐,淑?罔费辨,以是临政不烦,综?竟莫能欺,呼为神。兴学校,正风俗,锄豪横,剔大憝,恤孤寡,集流亡,心百安民之政,莫不次第兴起,期月邑大治,且徭役均平,征输有限,不并取于一时,俾民易于营辨,亦无后期者。岁大歉,民请定价,天与以民食必借资他邑,恐贩榖者不得厚酬,榖不至,民益苦,无食不可,后数日,贩舟通焉,籴者赖之。宁额有兑淮米米,岁增常赋,而运道自河,河故有十八滩,势险恶,民苦转输,天与辄奏疏乞免,朝廷可其言。在宁一岁,尝夜出,私有老归当炉间,问有忧遁草否,应曰:清可比王公。又闻一贫家有妇閧声,诟其夫曰:吾结网度日,将以了丁钞耳,非王公宽恤,至此时哉,今贪酒而浪费之,丁钞无所出矣。其见德于民如此。岁丁丑,从都御史王守仕督兵进勦南赣贼首蓝廷凤、谢志山等,自领兵千余,由间道先入,焚贼巢。贼退无所据,乃走桶冈,大兵乘胜攻之,天与与诸军会攻,贼大败,贼首面缚降,破巢八十有四,斩俘七千有奇,朝廷论功,天与俸二级(王氏家谱,此下有“随后命下擢浙江御史”九字)。巳卯,宸濠反,王守仕徵各郡县兵计之,天与乃率精锐昼夜兼程而进,既拔城,乱军火民庐,妄杀无辜,天与怜其玉石俱焚,亟驰救火,或止之,天与曰,避火全躯,只为身谋,吾不忍也,请以一身活此千万人。竟得疾,没于南昌市,时正德十四年七月二十日也。阳明哭之,恸如失左右手,解衣以殓,为文祭之宁都,民如失父母,肖像立祠祀焉,自著平冠录数卷,湛若水序之,嘉靖壬午,朝廷追录其功,诏赏白金三十两,仍优恤其家。(参用各志及明史增正。按:阮省志、王州志及施志皆云天与冒暑得疾卒,王氏家谱亦云得疾卒,并载王守仁祭天与文中,有“胡天不悯,知罹沉”之句,其非身遭回䘵实无疑义,虽施志载显忠亭记,有“竟以灾卒”一语,或以救火中毒致疾,故云尔,且后日亭记,必不若当时祭文之确,乃仲志谓一喇不容两岐,将得疾字除云,以为出入火中,竟以灾卒,恐后人疑其尸经焚灼。今从诸志更正。附录王阳明批宁都县申请祠祀文一则:据宁都县申看得,知县王天与旧随本院征勦横水、桶冈诸贼,屡立占功,后随本院计平逆藩,竟死勤事。况其平日居官政务,修举威爱兼行,仰该县即从士民之请,建祠报祀,用绅士大夫之公论,以慰小忆之遗思。)
人物评价
平定朱宸濠之役,王守仁的作战方案多是采纳王天与的意见。所以,王天与去世后,王守仁亲撰祭文云:“宸濠之役,君与我谋,谓贼必擒,事必成。到今日果如公筹。我之视公,如手如足,我之实大声宏(成绩大、名声广),皆君之。”(见《阳明全集》)王守仁将王天与的功绩申奏于朝廷。朝廷即记录其功绩,并宣付国史馆。据所知,在兴宁市先辈中因功宣付国史而名镌《元史》的,仅王天与一人。王天与一生清廉自守,只要对地方有利的事他就勇往直前,凡不利于百姓的事,他就坚决制止。所以史称其为爱民御史。 
目录
概述
人物简介
轶事典故
县志记载
人物评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