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文,男,
汉族,
重庆市巴南区人,1957年4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会计师任职资格,1977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02--1978.07
四川省巴县五布乡、跳石乡、广阳乡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副组长
1984.01--1995.01 四川省巴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其间:1988.09-1990.07
重庆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脱产学习)
1997.06--1997.12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1995.09-1997.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3.03--2007.02
重庆市巴南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党委书记,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2017年6月1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俊文同志辞去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李俊文辞职原因系到龄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