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华,男,
汉族,1958年2月出生于
湘潭市,
岳阳市人,法学教授。1975-1978年在许市乡任民办教师,1982年
湖南理工学院图书馆毕业后留校工作,1983-1984、1986-1988年先后在武汉大学学习。曾任岳阳师院政法系主任、
湖南理工学院政法系主任、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处长。 2011年8月任湖南理工学院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南湘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岳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教育法学与高教管理。先后担任《法学概论》、《行政法学》、《教育法学》、《刑法学》等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曾获学校教学比武
一等奖,所任教课程多次获校优质课和课堂教学
优秀奖,其中《教育法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
湖南省普通高校第三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先后被评为湖南省“先进教育工作者”(记二等功),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工作者”。所负责的“宪法行政法系列课程组”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出版专著《教育法学》等2部,主编《企业经济法理论与实践》、《新编法学教程》,担任副主编或参编的著作、教材有《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著作辞典》等九部。先后在《当代法学》、《
行政与法》、《
伦理学研究》、《
求索》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60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全文转载或摘目。近年来先后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课题、国家教师基金“十一五”重点课题各1项,主持省社科、自科基金项目、教育厅重大教改项目及教育规划项目、科研项目8项,主持院级重点教改课题、重点课程建设各一项,参与国家级和省级科研教改课题共六项,主持的3项教改项目分别获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二、
三等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3项教改成果分别获省级教学成果一、
二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院级成果
一等奖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