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免
对外国商品减免进口税的待遇
关税减免是指对从外国进口的商品减征或免征进口税的一种政策待遇。在中国,《海关法》明确规定了关税减免的权利归属中央,地方海关通常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海关法》,享受关税减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进出口关税征收额在人民币一元以下,免征关税。
- 在国外运输途中或起卸时遭受损失的,可以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 进、出口广告品和专作化验用的进口货样,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价购和免费赠送给国外的货样,免征关税。
- 暂时进出口的展览品和货样,免征关税。
- 专为制造特种外销商品的主要进口原料,可以减免关税。
- 非贸易性自用物品的关税在人民币150元以下的,可由海关关长酌情减免。
- 直接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的进口用品和样品,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法定减免
法定减免是指根据《海关法》和《关税条例》明确列出的减免项目,如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中国参与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货物、物品,以及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口的原材料等。《海关法》规定的法定减免包括但不限于:
-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 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 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特定减免
特定减免是针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的进出口货物给予的关税减免优惠,这些地区和企业包括经济特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
临时减免
临时减免是在特定时间内对某些类别或种类的商品实施的暂时性关税减免措施,这是为了适应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变化。
适用货物
新的关税条例规定了一些货物可以免税或者退税,具体如下:
-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 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根据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备案与审批
减免税申请人应在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如果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与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不在同一海关,则应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
减免税备案
减免税申请人应在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前,向主管海关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海关将对减免税申请人的资格或投资项目等情况进行确认。
减免税审批
减免税备案后,减免税申请人应在货物申报进口之前,向海关申请办理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应提交的材料包括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出口合同、发票及相关产品资料、相关政策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海关要求的材料。减免税申请人应交验原件并提交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海关审核通过后,将确定货物的征税、减税、免税决定,并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半年,且每次使用仅限于一个进口口岸的一次性进口。
税率运用
进口关税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对于原产于与中国未签订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而对于原产于与中国签订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原产于未签订关税互惠协议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也可按照优惠税率征税。若其他国家或地区对中国出口的原产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中国海关有权对该国或地区进口的原产货物征收特别关税。特别关税的具体品种、税率及起征、停征时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参考资料
特定减免税是什么意思.东奥会计在线.2024-11-05
减免税申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4-11-05
目录
概述
法定减免
特定减免
临时减免
适用货物
备案与审批
减免税备案
减免税审批
税率运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