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群(1904—1929)
贵溪市县人。1921年加入江西改造社。1922年发起组织贵溪青年社,担任该社理事和社刊《溪音》主编。1923年3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担任南昌地方团第三支部干事。1925年5月,于北京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夏秋之交,任团江西地委宣传部长。8月,受中共江西地委派遣,回原籍组建中共贵溪支部。1927年10月任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赣南特委书记。1928年2月中旬,组织了有名的赣县大埠农民起义。同年10月18日,由于叛徒告密,汪群同妻子贺服丹被捕。翌年1月,被
中国国民党杀害于赣州城内卫府里。
早年入贵溪大坊初级小学读书,十五岁考取南昌江西省立第一中学。1921年,江西改造社成立,汪群是改造社的第一批社员,他积极为《新江西》撰写文稿,批评时事,锋利明快,在青年学生中引起了强烈的反映,同学们一致公选他为校学生自治会评议员。1923年,加入了社会主义青年团,曾任省一中团支部干事、江西团地委寒假委员会秘书。
1925年,汪群考入北京大学。在这里,汪群直接受到李大钊的培养教育,是
赵世炎主编的《政治生活》周刊的经常撰稿人和《一周时事》专栏编辑。该刊发表的“三·一八”惨案宣言以及“五”运动的许多评论文章大多是出自汪群手笔。李大钊遭军阀通缉避居东交民巷时,他不顾个人安危,常去向李大钊请示汇报工作,深得战友的钦佩。经过斗争考验,汪群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6年夏,为配合北代战争,开展南方工农革命运动,中共北方区委派汪群等一批优秀的革命骨干到南方工作。汪群回到
江西省,先后担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西省委员会常委、宣传部长和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宣传部长等职。
1927年8月,汪群任中共吉安地委书记。10月,他以省委代表的身份参加了
万安县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会上,代表省委作了《江西政治形势和省委秋收起义计划》的报告,并参与了万安农民武装起义的领导工作。同月,受省委指派来到
赣州市,恢复党的组织,组建中共赣南特委,任特委书记兼中共赣州
县委书记。他在赣州城重建了织袜、泥木、缝纫、理发、西郊等10个直属支部,在郊区农村建立了东、南西、北4个区委,在赣州城郊南外营角上农民
王华荣家谷楼上,主持召开了赣南各县党组织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和全省
秋收起义计划,创办了机关报《曙光》(后改为《红旗报》),积极进行各县农民武装起义的准备工作。1928年1月8日,万安农民武装攻占了县城,取得了农民武装起义的胜利。2月中旬以来,南康潭口、赣县大埠、
信丰县、
于都县等地农民武装起义相继爆发,打击了
中国国民党反动派和封建地主的嚣张气焰,进行了武装夺取政权的尝试。
1928年1月,汪群调省委工作。3月,中共赣南特委被破坏。4月,汪群受省委委派返回
赣州市重建党组织,任中共赣南临时特委书记。在赣南地区革命处于低潮时期,他深入到各县整理被破坏的党组织,设法与
南康区、信丰、于都、光国、
宁都县、
寻乌县等县党组织取得联系,恢复了领导关系,与省委的关系也在6月间得到恢复。在此期间,还为于(都)兴(国)边界的桥头地区、安(远)定(南)信(丰)边界地区和寻乌南部阳天障等地的工农革命武装和小块游击根据地的建设作出了贡献。1928年10月8日,汪群与爱人
贺复丹同在赣州城田螺岭10号被捕。
汪群被捕后,敌人对他施以种种
醢刑,但他毫不屈服。1929年1月,在赣州城卫府里英勇就义。
汪群是江西大革命时期党的宣传家,曾任中共江西区委宣传部长,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候补委员,吉安地委书记,赣南特委书记。汪群是
贵溪市人。1904年出生,1913年入贵溪文坊小学读书。1919年考入南昌省立第一中学。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汪群积极参加了反帝爱国运动,如饥似渴地阅读传播新文化、新思想的进步书刊,在与方志敏、
袁玉冰等同志的经常接触中,受到许多革命教育。1923年,汪群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任省立一 中团支部干事。1924年秋,汪群考入北京大学,在北大党团组织领导下,积极投入到“废除不平等条约”和“国民议会运动”中去,宣传党的革命主张。李大钊、
赵世炎对这位才华出众的学生甚为爱护,指导汪群学习
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经过斗争考验,汪群政治上日益成熟,于1925年5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