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
聘请人员担任职务的任免形式
聘任制,聘请人员担任职务的任免形式,指用人单位运用合同(契约)形式聘用工作人员的一种任用制度,又称“聘请制”或“合同聘任制”。
聘任制是机关用人制度的重要补充方式,可分为公开招聘以及直接选聘两种方式。用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得实行职位聘任。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实行聘任制,既有利于保证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受聘者个人的工作稳定性,又能够拓宽选拔渠道,有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在制度上激励干部奋发上进,扩大用人单位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有利于促进人才竞争、人才流动,有利于发挥干部技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适用范围
聘任制是机关用人制度的重要补充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得实行职位聘任。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聘任方式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公开招聘以及直接选聘两种方式。
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的方法一般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可分为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进行考试,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等多个程序。最后,被聘任公务员,要同聘任机关签订合同,经双方或者公证机关认定,产生法律效力,聘任关系由此形成。
直接选聘
直接选聘的方法是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签订聘任合同。与公开招聘方法的不同,在于直接选聘不发布公告、不接受社会广大应聘人员的申请,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其条件,如学历、资历或者经验等,然后确定是否聘任。直接选聘的人选,一般通过机关自己有所储备、有关组织或人员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直接选聘的方法简便易行,程序简单,但选人视野窄小,缺乏客观标准,且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应当加强对直接选聘方法的监督管理。
实行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国公务员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3种任职方式。其中,选任制和委任制是公务员职务的主要任用方式。实行聘任制,既有利于保证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受聘者个人的工作稳定性,又能够拓宽选拔渠道,有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在制度上激励干部奋发上进,扩大用人单位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有利于促进人才竞争、人才流动,有利于发挥干部技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优劣势
优势
受聘任合同约束,聘任制有助于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根据工作的变化灵活调整人员配置,能更好解决“人岗分离”问题;
聘任制更加接轨企业等其他组织的用人制度,使用也较为透明,有利于约束公务员的“特权”。
劣势
由于聘任制公务员在制度上更具弹性化,因此可能会给用人腐败带来一定的空间;
在与委任制公务员的比较过程中,聘任制公务员可能会产生不公平的消极思想;
如果聘任制不解决“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最终会流于形式。
以上参考资料:
与其他方式区别
选任制
选任制,是指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通过选举产生或者决定任用对象的任职方式。选任制公务员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宝安区总商会机关等通过选举或者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委任制
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任职的任用方式。这种任职方式相对简便,任用权力集中,体现了治事与用人相统一的要求,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任职方式,也是我国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方式。
参考资料
【聘任制】.西南石油大学门户网站.2024-03-26
《公务员法》释义:职位聘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03-26
目录
概述
适用范围
聘任方式
公开招聘
直接选聘
实行意义
优劣势
优势
劣势
与其他方式区别
选任制
委任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