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北省民政厅(简称省民政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8号),省民政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省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省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省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省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地名管理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省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省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省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省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省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
(三)规划财务处。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中央、省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局(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拟订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市、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省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省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等工作。
(五)社会救助处。拟订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省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省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拟订全省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区划地名处。拟订全省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省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
(八)社会事务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省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省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市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涉外殡葬事务。承办全省涉外收养登记,负责全省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婚姻登记证的印制和管理。
(九)老年人服务处。拟订全省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省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十)儿童福利处。拟订全省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省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拟订促进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省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直属单位
河北省荣军医院
河北省复员军人医院
晋冀鲁豫烈士陵园
北戴河区休养所
河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河北省退伍军人培训中心
河北省荣军装印厂
直属单位
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办)
河北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省募办)
河北省地名区划档案资料馆
河北省救灾捐赠中心
河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优抚对象康复服务中心(优抚中心)
获得荣誉
2021年4月,省民政厅驻康保县阎油坊乡乔家营村工作队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4月,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