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公鲁(1884年-1931年),原名古函伯,别号韩伯,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优河村人,先后毕业于梅州师范和广东法政专门学堂。1909年,古公鲁赴印尼巴城谋生,加入
孙中山的同盟会,投身于民主革命。后来,他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革命斗争的多面手。1910年,古公鲁奉命回
广州市、花县、
肇庆市等地进行革命活动,任陆军第五旅第九团三营营长。他在革命中表现出色,被孙中山先生授予“广州西路将军”称号,并在后续的革命活动中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为革命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宣统三年(1911),赴
广州市参加3月29日攻打省督署的“黄花岗”之役,失败后回家,在家乡继续进行革命活动,发展革命党人。在
黄花岗起义中,古公鲁率领三百余人攻打省
总督衙门,虽未能取胜,但他作战英勇,得到孙中山先生的嘉许,被授为“广州西路将军”。
后闻革命军攻打
潮安区,他率百多人前往,与拳师
黄喜祥等组成“敢死队”,趁天黑以人梯越墙入城,攻克潮州府城。随后率部攻打和接收粤北和广州周围各县,任东(莞)、增(城)绥靖公署主任。
民国3年(1914),调回
五华县,任县专审员,清理积案300多宗,释放无辜入狱冤民百余人。后又调任
三水区推事、
海丰县推事检察。他办事公正,人民特赠给“情法俱平”旌匾。
民国13年(1924),粤军第二师在
香山县将独立营扩为新编团,他任叶剑英新编团的募兵处长,亲赴
广州市策动
滇军300多人参加该团,因事泄被滇军扣押,受折磨一个多月,至叶剑英团长率部入广州打败滇军才被释放。发生“四·一二”事变后,古公鲁目睹
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被破坏,与他入伍从戎拯救人民的意愿相违,即毅然去职回乡。8月,经古大存帮助,投入农民运动,并捐献1500
银元、粮1万多斤、
长枪10多支和子弹1000多发,扩充农民武装。年底,被任命为
五华县行动总指挥。
民国17年(1928)春,国民党军黄旭初师驻守五华“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派兵进攻梅林,将古公鲁的家焚掠一空,并悬赏万元通缉古公鲁。他即与古大存、古连等转入八乡山建立根据地。同年,他参加了中国共产党,成为古大存的得力助手,他和古大存、
古宜权被任命为东江军事委员会委员。两年后,
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成立后,古公鲁任军部军需处处长,随军三打
潮安区,转战五华、
丰顺县、
梅县区、
普宁市各区县。
民国20年(1931)夏,部队撤出八乡山,至
陆丰市下沙村时,因叛徒告密,古公鲁不幸被捕解回五华,五华县长
钟问陶利用亲戚关系,以封官许愿劝降,遭古公鲁严词拒绝。不久,古公鲁在华城被
中国国民党反动派杀害,时年4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