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忠
唐朝时期棣州司马
李全忠(?—886年)是中原地区唐朝末年的军阀,出生于范阳。他最初担任棣州司马,后来成为卢龙节度使李可举的牙将。885年,他率领六万大军攻打易州,但被义武军节度使王处存的精兵伏击,全军覆灭。李全忠害怕被治罪,于是集余兵反攻幽州,迫使李可举自焚。他随后被推举为留后,再次晋升为节度使。然而,他在翌年去世,其子李匡威李匡筹相继继承其位,但都以失败告终。
人物简介
有芦生于室,一尺三节,心恶之。谓别驾张建曰:“吾室生芦,无乃怪?”建曰:“芦,茅类,得泽而滋,公家有茅土之庆,天意乎!其生三节,必传节者三人。公勉树功名,无忘斯言。”全忠秩满还乡里,事节度使李可举为牙将。时可举兵锋方盛,欲与镇人分易、定,遣全忠将兵攻之,为定州军大败于易水。全忠惧,率其余众掩攻幽州。可举死。三军推全忠为留后,朝廷因以节钺授之,光启元年春也。
野史逸闻
李全忠
唐乾符末,范阳人李全忠,少通《春秋》,好鬼谷子之学。曾为棣州司马,忽有芦一枝,生于所居之室,盈尺三节焉。心以为异,告于别驾张建章。建章博古之士也,乃曰:“昔苻洪以池中蒲生九节为瑞,乃姓蒲,后子孙昌盛。芦苇也,合生陂泽间,而生于室,非其常矣,君后必有分茅之贵。三节者,传节钺三人,公其志之。”全忠后事李可举,为戎校,诸将逐可举而立全忠,累加至检校太尉,临戎甚有威政。全忠死,子匡威,为三军所逐。弟匡俦,挈家赴阙,至沧州景城,为卢彦盛所害。先是匡威少年好勇,不拘小节,以饮博为事。曾一日与诸游侠辈钓于桑乾赤栏桥之侧,自以酒曰:“吾若有幽州节制分,则获大鱼。”果钓得鱼长三尺,人甚异焉。(出《北梦琐言》)
【译文】
唐乾符末年。有个范阳人叫李全忠。从小就精通《春秋》,喜欢鬼谷子的学问。曾经做棣州司马。忽然在他所住的屋里长出了一棵芦根,有一尺长共三个芦节。他心里觉得奇怪,把这事告诉了别驾张建章。张建章是一位通今博古的人,就说:“过去苻洪把生长在池沼中的长有九个节的香蒲看作是吉祥的征兆,才改姓蒲的,后代子孙很兴盛。芦草应生长在池塘和沼泽地里,可是长在屋里,这可不是寻常的事了。你以后一定能做高官,芦草长有三个竹节,这表明官位可以传递三人,你可记住我的话。”李全忠后来辅佐李可举,做戎校,但各位将官把李可举撵走了,而推举了李全忠,这样全忠官位一直做到检校太尉。临阵打仗特别有威严。全忠死后,他的儿子匡威被三军撵走。匡威的弟弟匡俦,带着家眷奔赴京城,到沧州景城的时候,被卢彦盛杀害了。先前匡威年少好跟人斗,又不拘小节,整天靠饮酒贿博活着。曾经有一天,和许多游客们在桑乾赤栏桥的旁边钓鱼,自己把酒洒在地上说:“我如果有幽州节制官的缘份,就应钓个大鱼上来。”果然他钓了一条三尺长的大鱼。人们都感到特别的奇怪。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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