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根
湖南移动公司原党组书记
王建根,男,汉族,1952年12月生,湖南省湘阴县人,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5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董事、党组书记。
2018年6月,王建根因受贿罪,获刑11年。
人物经历
历任湘阴县邮电局机务员、电信业务员,副局长、党总支书记,局长、书记;邵阳市邮电局副局长、局长、书记;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湖南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湖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董事、党组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4月23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王建根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
2015年7月1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线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建根(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依法逮捕
2015年8月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建根(正厅级)决定逮捕。
开除党籍
2015年12月24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根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王建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业主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包养情妇。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业主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王建根身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业,却理想信念丧失,以权谋私,生活腐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其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建根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王建根开除公职处分。对王建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6年5月20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建根(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建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判决
2018年6月,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因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他同案人共同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019.7668万元,王建根获刑11年。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立案侦查
依法逮捕
开除党籍
提起公诉
案件判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