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四年其弟子
张书云序谓:“参考搜采之书,自正经、正史、唐贤
专集、历代普通类书、典制学术诸专书、史部考证书,旁及金石、野史、小说,逾数百种。 ”则此书较沈书参考博,不局限于两《
旧唐书》,是其优点。但拘于
彭元瑞注《
新五代史》之陈例,舍史料较原始、较详密之《旧唐书》而为《
新唐书》作注,则大失策。
全书共十卷。
唐景崇撰。此书有清
宣统元年唐氏自序,谓“拟仿彭氏元瑞之注《
旧五代史》而变通其例,盖彭注全录薛史,此则旧书过繁,第择其足资参证且应增补者录要附人而已”,并以为沈氏《合钞》“不惜破坏原书”,“余之注例,则取《
史记》之三家注、《
汉书》之颜注、《
三国志》之裴注、《
资治通鉴》之胡注参酌,而订三义,曰纠缪、曰补阙、曰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