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伊始,宁专区计辖
凭祥市和邕宁、
宾阳县、
横州市、
武鸣区、
上林县、
马山县、
崇左市、
隆安县、龙津、
大新县、
天等县、
扶绥县、
上思县、
宁明县等县及
都安瑶族自治县。1958年11月14日,邕宁专区更名南宁专区。次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备案,撤销宾阳、上林两县,合并设立宾林县;撤销武鸣、隆安两县,合并设立
武隆区;撤销崇左、扶绥两县,合并设立左江县;撤销龙津、宁明两县和凭祥市,合并设立立睦南县;撤销大新、天等两县,合并设立新英县。故此,南宁专区由原辖17个市县改辖11个市县。1959年2月6日,中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报告备案,
南宁市改由南宁专区代管。同年5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备案,撤销武隆县,恢复
武鸣区、
隆安县两县;撤销宾林县,复置
宾阳县、
上林县两县;撤销左江县,复置
崇左市、
扶绥县两县;撤销睦南县,复置龙津、
宁明县两县;撤销新英县,复置
大新县、
天等县两县。1960年1月7日,南宁专区又撤销扶绥县,其行政区域并入崇左县。次年5月27日,南宁专区复置辖
凭祥市(县级)。同时,龙津县更名
龙州县。同年12月23日,南宁专区代管的南宁市复改由自治区直辖。1962年3月27日,南宁专区复置辖扶绥县。1965年5月18日,南宁专区析出
都安瑶族自治县,划归河池专区管辖。次月26日,南宁专区又析出
上思县,划归
钦州市管辖。1971年,南宁专区改为南宁地区。1983年10月8日,南宁地区析出
邕宁区、
武鸣区两县,划归
南宁市管辖。由此至今,南宁地区计辖凭祥市和
横州市、
马山县、
宾阳县、
上林县、
隆安县、
崇左市、
扶绥县、龙州、
宁明县、
大新县、天等等12个市县。南宁地区位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地处北纬21°35′—24°02′,东经106°33′—109°37′。北部及东北部接河池、
百色市、
柳州市等3个地区,东邻
玉林市,南界钦州市和
防城港市,西邻越南高平、
谅山省、
广宁县等3个省。管辖
凭祥市及横县等11个县。市、县下设80个镇、92个乡。面积2.9万多平方公里,人口506万多人。
壮族占65.6%,
汉族占32.9%,尚有瑶、苗、回等民族。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
崇左市市,辖原南宁地区南部凭祥市和崇左、
扶绥县、
大新县、
宁明县、
龙州县等县。原南宁地区北部
横州市、
马山县、
宾阳县、
隆安县、
上林县四县划归
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