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国旗呈长方形,长宽之比为15:13,旗面从左到右由黑、黄、红三个平行相等的竖长方形组成。
概括介绍
国旗黑色是庄重而具有纪念意义的色彩,表示悼念在1830年独立战争中牺牲的英雄;黄色象征国家的财富和丰收;红色象征爱国者的生命和热血,还象征独立战争取得的伟大胜利。
这面旗帜在1831年1月23日被正式采纳为比利时国旗,它最早源自独立战争时期比利时人抗击
荷兰统治者时所使用的战旗。
比利时是世袭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乘坐的汽车悬挂王旗,王旗与国旗不同,为四方形,咖啡色旗面,旗中间有
比利时国徽,旗地四角处各有一顶王冠和在位国王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确立历程
1790年—1830年,比利时王国未从荷兰独立。该地区使用呈红色,黑色和黄色的水平三色的
荷兰国旗。
1789年12月,布拉班廷革命中,比利时军队使用了带有横条纹的旗帜。这些旗帜使用了布拉班族人的颜色,按红黑黄排列。
1830年至1831年,比利时革命时期,仍采用呈红色,黑色和黄色的水平三色的旗帜。
1831年1月23日,
比利时临时政府颁布命令,认定比利时国旗采用红色,黄色和黑色三种颜色,三种颜色呈竖直排列。采取竖直长方形旗帜的原因的一种说法是比利时人为了反对荷兰人,拒绝使用与荷兰国旗相同的横长方形色条。
1831年2月4日,比利时制定宪法。《宪法》第193条仅规定:“比利时国旗选择红色,黄色和黑色“,并没有规定三种颜色的排列顺序。
1831年9月15日,
比利时海军颁布法令:比利时海军旗帜黑色位于旗杆侧,黄色居中,红色在外侧。
1831年10月12日,比利时内政部发布法令,规定比利时国旗颜色排列顺序。
设计要素
旗帜图案
比利时国旗由三个同样宽的竖长方形组成,旗子的高长比是13:15。该比例源自于19世纪外交部的一道指示。根据该指示,正式国旗是2.6米高,3米宽。同时,比利时政府和人民也采用高长比为2:3的国旗版本。
颜色构成
比利时王国国旗采用黑、黄、红三种颜色,黑色位于旗杆侧,黄色居中,红色在外侧。
相关旗帜
比利时王国的海上战争以白色为底,印有红、黄、黑三色组成的斜十字,顶部有黑色皇冠在交叉大炮上,底部是黑色船锚。旗帜高长比为2比3.
这面旗帜在1950年被制造出来,就在比利时海军重新建立的不久之后,在此之前比利时海军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英国皇家海军的一部分,这面旗帜让人联想起皇家海军的白船旗。
比利时王国的海上用旗与国旗颜色及排列方式相同,比例为1:1的正方形。
使用原则
一般原则
比利时王国政府规定,在比利时王国的官方节日,公共建筑应悬挂比利时国旗。比利时王国可以在重要的仪式上或在外国国家元首进行正式访问时升起国旗。截至2020年3月,比利时王国没有制定法律保护国旗不受不当使用,例如焚烧或踩踏国旗。
比利时王国国旗悬挂时间:
1.全国纪念日
2月17日:纪念王室已故成员
4月15日:菲利普国王诞辰
5月8日:1945年盟军胜利周年纪念日和种族灭绝事件结束
7月2日:1959年阿尔伯特二世国王和保拉皇后结婚纪念日
7月21日,22日和23日:国庆节
9月11日:保拉皇后诞辰
11月11日:1918年停战纪念日
11月15日:国王节
2月4日:菲利普国王和玛蒂尔德女王在1999年结婚周年纪念日
2.其他正式场合
欧洲议会选举日
特殊规定
在
比利时社群和地区的各个节日,不同地区会升起自己的区旗。弗拉芒议会的一项法令将弗拉芒区旗与比利时国旗和
欧盟旗帜并排挂在一起。
象征意义
比利时王国国旗的颜色是前
布拉班特公国的徽章的颜色,代表一头金狮(黄色),以军刀(黑色)为背景,用喉咙(红色)抓爪和吐舌。
比利时王国国旗象征意义的另一说法为黑色表示悼念在1830年
第一次中东战争中牺牲的英雄,黄色象征国家的财富和丰收,红色象征爱国者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