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岿,男,1970年生于
上海市,祖籍浙江宁波,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会长,曾任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沈岿北京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1992年沈岿开始专注于宪政和
行政法研究。沈岿参与了多项研究项目,包括行政诉讼调查、依法治国实践、行政组织法以及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等相关课题的研究。他主持“行政法平衡理论和准政府组织”研究,并参与
中原地区基础设施产业政府执法体系的研究。1998年,沈岿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短期研究。1999年1月,沈岿编纂的图书《平衡论》出版。2003年沈岿作为主编编纂了《谁还在行使权力——准政府组织个案研究》书籍。2006年7月至2014年7月,沈岿担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6年沈岿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以了解燃石油焦发电项目与
雾霾成因的关联。2019年10月,
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2019年年会召开,沈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2021年8月,沈岿在中国新周刊发表名为《各地限制未接种者出行是违背法治原则的》文章。2024年6月,沈岿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发布看法。
沈岿主要研究领域包括
行政法、宪法、软法、国家赔偿、风险治理、食品安全。沈岿曾获得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届十佳教师奖、北京大学博士论文
二等奖等奖项。另外沈岿先后获得2010年获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014年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提名奖等多项荣誉称号或奖励。
1988年9月,沈岿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攻读法学专业。沈岿在北京大学先后于1992年、1995年、1998年获法学
学士、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沈岿北京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执讲师席;自1992年起,沈岿专注于宪政和
行政法研究,参与行政诉讼、"依法治国"实践、行政组织法和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等项目。他目前主管行政法平衡理论和准政府组织的研究,并加入国务院体改办的基础设施产业执法体系课题。1998年4月至6月,沈岿作为访问学者赴美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究。沈岿主要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曾获
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奖和博士论文
二等奖等荣誉。
1999年1月,沈岿编纂的图书《平衡论》出版。2003年沈岿作为主编编纂了《谁还在行使权力——准政府组织个案研究》书籍。2005年沈岿翻译了名为《
行政国的正当程序》书籍。次年7月,沈岿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同年4月,沈岿出版了《铗秤弹咏》图书,该书由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
2009年12月,沈岿牵头、5名
北京大学法学专家建言全国人大审查拆迁条例,称其与宪法相抵触。此举直接推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以及《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次年12月3日,沈岿发表名为《“拆迁变法”需要推进系统改革》的文章讲述“拆迁变法”需要推进系统改革。2011年,沈岿的《风险评估的行政法治问题》获
中国法学会主办的“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
高峰论坛”征文
一等奖。2013年6月16日,沈岿作为主持人参加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分论坛议程。次年5月,沈岿参加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奖助学金颁奖典礼。2013年7月,沈岿主持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分论坛。
2015年年初,沈岿发表 “三问”教育部长,由此引发的舆论之争。同年8月,沈岿解读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6年。沈岿在《
中国法学》2016年第1期、2期发表名为《监控者与管理者可否合一:行政法学体系转型的基础问题》《互联网经济的政府监管原则与方式创新》的期刊。同年12月
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印发了《关于严格限制燃石油焦发电项目规划建设的通知》(
国家能源集团电力[2016]355号),基于这份文件,沈岿提出了五项申请公开的信息,均是围绕石油焦展开。分别是:燃石油焦火力发电项目在国内的数量、这些项目的燃石油焦的来源、这些项目的污染监测数据、这些项目的污染与当前的大气污染(
雾霾)的关联度、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出台本通知的背景。
2019年10月,
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2019年年会召开,沈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次年10月,沈岿点评关于征信的消息引起争议,称将所有的违法行为、将失德行为纳入征信在道理上说不过去,这种联合属于不当联合,就好比是过去的株连、连坐。因为个人、家庭领域的一个行为,连坐到其他领域。同年11月,沈岿点评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的《非法的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江苏南通“寄养婴儿被收养案”孩子重回亲生父母身边》文章。
2021年8月,沈岿在中国新周刊发表名为《各地限制未接种者出行是违背法治原则的》文章。同年11月,沈岿在
浙江理工大学开展讲座。次年沈岿出版名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图书。2023年9月,沈岿评论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十条意见。2024年6月,沈岿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发布看法。沈岿表示:这部法律的修改需要在授予警察权力以使其有效地处理危害社会治安行为,和限制警察权力以使其正当、合法、有限地行使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另外一层意义上,也是公民权利与警察权力之间的平衡。
2009年沈岿与
姜明安、
湛中乐、
王锡锌一起参与的“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获得“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
一等奖”、教育部“第六届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沈岿在课堂上向学生们强调,
中原地区的法治正在进步。他指出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颁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修改把精神赔偿纳入其中,还有国务院提出的依法行政的纲要。尽管还有改进空间,但这些进展展示了法治发展的希望。2024年8月,第三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在
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举办,沈岿于9月1日担任主讲师,讲述规制案例的公法分析框架课程。
沈岿曾经参加行政诉讼实践调研、“依法治国”局部实践调研行政组织法研究“改革和完善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研究”“中国基础设施产业监管体制改革”“促进中国的反歧视”等课题或项目,也曾主持“准政府组织与
行政法平衡理论”“行政问责制研究”“风险管制与行政法新发展”等课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保障机制研究”课题。正主持“风险治理视野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证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研究”“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法治保障研究”“
电子商务、监管与法律基础问题研究”等课题。参与多项法律法规的论证和咨询工作。
沈岿教授就《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表现出其对法律修订的专业态度和深度思考。(
澎湃新闻 评)
2015年因一篇《北大教授沈岿三问袁部长》的文章而成为自媒体热点。文章提出了三个看似明知故问的问题,实际上可能是别有用心。这些问题源于袁贵仁两天前的讲话,他提到高校教师应坚守“三条底线”,教材和课堂需达到“四个决不”。这些要求并非新提法或新要求,而是我国高校思想工作一贯的、必然的要求的重申。这些要求由我国的国体政体、制度道路以及宪法和法律决定,是不容置疑的定论和底线。 "三问"引发热议,甚至影响到袁贵仁。三条底线和四个要求是基本准则,与国家核心利益和政权安全相关。对这些已有定论的问题提出质疑,实际上是在搅浑水,试图挑战现状。如何区分西方价值和中国价值的问题,更像是在故意制造混乱,而非进行善意或学术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