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贲(541—594),字子徵,涿郡范阳人。在
北周时历任
鲁山县知府、太子小宫尹、仪同三司,与
杨坚结交,助其登上帝位。
隋朝建立后,与杨庆和删定周、齐音律。因争权夺利、居功自傲等原因被隋文帝贬为
刺史,几起几落后卒于家,终年54岁。
卢贲出身于范阳
卢氏县北祖帝师房,其祖父卢静曾任
太常丞,赠太仆卿、平州刺史,父亲卢光是北周
开府仪同三司、燕郡公。卢贲早年略涉书记,精通音律。到了
宇文邕的时期,卢贲继承父亲的爵位成为燕郡公,食邑一千九百户。随后他又担任了
鲁阳公知府、太子小宫尹、仪同三司等职位。后又因平定
北齐有功,被赏赐食邑四百户,右迁
司武上士。
卢贲与杨坚的结识过程充满了历史的机缘与个人的抉择。在
北周时期,卢贲已历任要职,并因参与平定北齐有功而迁升。此时,他注意到了杨坚的非凡之处,认为其非池中之物,于是主动与杨坚亲近,交往甚密。在
宇文赟病死后,杨坚掌握政权,面对诸多政敌,卢贲始终站在杨坚一边,不仅担任宿卫,还积极参与策划,劝杨坚篡夺皇位。这一系列举动不仅体现了卢贲的政治眼光和决断力,也加深了他与杨坚之间的纽带。从此,卢贲成为
隋朝开国的重要人物之一,与
杨坚共同开启了新的历史篇章。
卢贲助杨坚篡夺皇位,并因此获得高官厚禄。然而,他不满于
高颎和
苏威的联合执政,图谋废立太子,以期自己能够掌握更大的权力。这一行为被揭露后,他被除名为民。一年后,卢贲恢复爵位,任检校太常卿,并有机会参与制定音律等事务。然而,他并未因此收敛。后来在齐州
刺史任上,卢贲遇饥馑时禁止百姓出售米谷,自行垄断销售,以谋暴利。此事被揭发后,他再次被除名为民。
杨坚念及旧情恢复卢贲官职,但卢贲在回答文帝命令时失言,自述功绩时有抱怨,最终被废于家,同年去世。卢贲的一生,充满了对权力的追求和争夺,他的行为也反映了当时政治斗争的复杂性。
隋朝建立后,卢贲上奏音乐改制,将七音阶改为八音阶,并以黄锺为宫调,这一改革得到了文帝的采纳。此外,他还受命与杨庆和等人一同削整删定
北周、北齐音律的问题点,为隋朝音律的制定和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在担任怀州刺史期间,卢贲修建了名为“利民渠”的
水利工程,以灌溉盐碱地,使当地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