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佑(1648年—1718年),字有上,号兰皋,
阜阳市颍州区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康熙二十一年(1692年)壬戌科
进士,初任浙江
西安县知县,广设学校。后历任
江南道监察御史,因敢言直谏,弹劾
山西省富绅李蟋龙,时称“一本参三相”。
康熙帝三十八年(1699年),因
姜宸英、
李蟠任顺天乡试主副考官,事后传闻作弊,鹿佑弹劾之。康熙四十七年(1709年)
河南省大水,鹿佑奉命救抚灾民,亲临现场,督促检查。
康熙帝五十三年(1714年)河南大旱,两次奏请朝廷,减免河南田赋。官至大理寺少卿,太仆
太常正卿。著有《天方礼经》。
清圣祖
康熙壬戍科(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
进士,初任
浙江省西安县(今
衢州市)令。他遇事敢言,不畏强暴,不避嫌怨,秉公办事,得到各方面的好评。不久即晋升为
江南道监察御史,官至大理寺少卿,太仆太常正卿,晋少司马(
兵部侍郎)。
康熙帝四十七年(1708)主管
山西省乡试。
清康煕已丑年(1709),
河南省发大水,十余县受灾,千里中州,一片汪洋,房屋牲畜损失惨重,人民流离失所。
鹿奉命
巡抚河南,面见皇帝辞行的那天,当面陈述救灾方略,深得
康熙帝赞许。行至
任泽区,见哀鸿遍野,即具表奏朝廷,请备谷数万石救济灾民。他深入灾区,安抚灾民,并动员当地富户,出售平价粮,减轻了灾情。赈济时,为了避免营私舞弊,鹿祐亲临现场,督促检查,力争把救灾粮直接送到灾民手中。同时,查勘受水不成灾的
开封市、归德(今
商丘市)、汝州府所属27州县,及
西华县等6县,皆请缓征。
第二年,又遇旱灾,鹿祐又呈请朝廷减免赋税,去年受水不成灾的33县也全部免,得到百姓们的赞扬。
康熙帝褒奖异于一般官员。
康熙五十四年(1715)因病请求退休回归故里,
河南省百姓在书院中设牌位纪念。
康熙帝五十七年(1718)病故,终年71岁。康熙帝命赐祭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