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安生,男,1951年12月生,陕西西安人。1969年前在北京读初中,后到
山西省插队,再后到
陕西省干工人。1979年到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读本科,1985年后到
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博士生,毕业后留校。本人自1983年以来长期从事法学教学,曾教授过
民法、商法、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合同法、
国际金融、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等课程。1990年后曾从事过证券律师工作,曾担任过三十多家A股上市公司、B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红筹股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的中国法律顾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法学会理事,比较法学会理事、深圳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
北辰实业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