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安生
董安生
董安生,男,1951年12月生,陕西西安人。1969年前在北京读初中,后到山西省插队,再后到陕西省干工人。1979年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读本科,1985年后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博士生,毕业后留校。本人自1983年以来长期从事法学教学,曾教授过民法、商法、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合同法、国际金融、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等课程。1990年后曾从事过证券律师工作,曾担任过三十多家A股上市公司、B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红筹股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的中国法律顾问。
基本信息
姓       名:董安生
任教专业:法学法学类
在职情况:在职
性       别:男
所在院系:法学院
本人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方向:公司法、证券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私法
现任职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法学会理事,比较法学会理事、深圳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北辰实业独立董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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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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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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