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西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刑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自1980年以来共培养了四十多位研究生,受到国务院和用人单位好评。历任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学研究会干事、
陕西省法学会顾问、陕西省刑法学研究会总干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应邀参加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原
西北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刑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长, 西北政法学院刑法学科的主要奠基人。中国法学第一。二届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一,二,三届干事,
陕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总干事、曾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 陕西省回归研究会理事。
在教学和科研中,一贯坚持法治,反对
人治,坚持研究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指导,认为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发扬
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才能有利地反对贪污腐败,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
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