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1512-1574),明文学家、政治家。字学,号龙冈,南直隶桃源(今江蘇泗阳)人。
嘉靖二十六年(1547)
进士,与
杨继盛同榜。授
南京市户部主事,曾劾齐庶人暴虐,不报。
朱笈(1512-1574),明文学家、政治家。字懋学,号龙冈,南直隶桃源(今江蘇泗阳)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与杨继盛同榜。授南京户部主事,曾劾齐庶人暴虐,不报。三十二年杨继盛因劾
严嵩十恶五奸被下狱,朱笈秘密接济其饮食。
三十七年以守城失职遭黜,次年戍边。
隆庆二年(1568)自宁夏移官
大同市,
万历元年(1573)复官宁夏,疏免宁夏虚粮。识人才,所拔多名将。居乡里,能济人之难。著有《龙冈文集》。生平事迹可参考《乾隆宁夏府志》、《桃源折槛堂朱氏宗谱》。
今人朱其超氏结合《
明实录》、《
北游录》、《乾隆宁夏府志》、《
三命通会》、《张文忠公(张居正)全集》等资料,较为翔实的考证了相关史实,作《司徒公留青录》,揭示了朱笈功勋卓著而国史阙载的深层原因。其文对於研究万历前期的政治、军事,有所揭露。
《司徒公留青录》者,小子超所作,补家乘所载司徒公勋烈所未备者也。然则何以作?曰,“为四百年是非而作也。”或曰,“四百年之是非,尔小子又何间也?”曰,“是非虽在四百年前,而史有定评也。”曰,“是非既有定评,又何必作?”曰,“四百年不易之是非,而会稽章公《司徒公行状》仅一语以载之。当是时也,司徒公既不忍以一人去就为主上声名累,复不肯以一人进退贻家人忧,家居九载而语不及之。此在我公为知国体,宁忍其事以成其心!在吾人又何忍於心哉?吾闻之,武穆有孙曰珂,忠肃有子曰冕,皆能洗父祖之冤狱,昭精忠於天下。今事四百载而谱已六修,若不作发明表见,上何堪对先人?下无以应後世!”小子以此私议,求正於长兄明,复请诸卫民叔,曰,“可,尔小子其任之。”予小子至不敏,然当仁何敢让焉?爰穷究典籍,钩沉遗文,勉成此篇。斯《司徒公留青录》之所以作也。其文曰:
《
三命通会》载:“朱笈都堂庚申、乙未、丙辰、癸巳,戍复起。”然公勋烈彪炳而不及,史不为《传》,吾族人不能不深憾之。《明史●杨选传第九十二》曰,“
俺答汗围
大同市右卫,
巡抚朱笈被逮。”“被逮”者,以小人播弄,朝廷逮系也,非言陷於贼也。《行状》惟曰,“严公曲庇(杨)顺罪,且衔公之问忠杨公也,暗(读如叟,犬吠也)勘官罗织成狱”,然小人所播弄、搆陷者何事?《行状》竟莫载,遂引後世无穷猜疑。小子超曰,“无他,惟桃松寨乙事也。”谨按《明史●列传第二百十五●外国八●鞑》:桃松寨者,俺答子辛爱
黄台吉之第三妾也,以事携收令哥自大同求归附。宣大总督
杨顺自诩以为奇功,致其人阙下。其时,我公谏言,“此酋耻失妾,且甘心於我土,即今隆冬草枯,犹尔咆哮。使我饷运阻塞,兵不解甲,入春何以善後?乞亟令该部译审桃松寨、收令哥等情伪,从长议处,以弭边患。”语见《世宗肃皇帝实录》“
嘉靖三十六年十一月
丁丑”条。
杨顺既格公议,辛爱乃纵骑掠塞内,
大同市左、右卫诸墩堡为所攻毁略尽。更分兵犯宣、镇。西鄙震动,右卫烽火断绝者六阅月。时严分宜当国,至有弃大同右卫之议。朝廷震怒。及围解,分宜右袒杨顺,即以右卫被围为公罪,曰“大同镇守怯懦,而抚、督不相能”、曰“避事负恩”,巡按
御史路楷复纳杨顺贿中之,黜为民,时在三十七年四月庚辰。闰七月癸未,复下御史提问。三十八年三月戊子,更“招词连之”,遂谪永宁。生平百战,头白戍边,志士扼腕,天下冤之。
或曰,“严公爱杨顺何深,而於
司徒何薄耶?事恐未至於此也。”今检《世宗肃皇帝实录》,“
嘉靖三十七年闰七月癸未”条:“是时
大学士严嵩与其子世蕃潜以顺、楷之杀
沈炼为德,兼餍其赃赂。”炼事具《明史●沈炼传第九十七》。 “嘉靖三十八年三月戊子”条:“初,宣大总督
杨顺与巡按
御史路楷、宣府
巡抚张镐,咸朋比为奸。笈独不与同。及桃松寨之事,笈与顺又大相失,顺等乃(读如见)之大学士。”《行状》载,“公与杨忠愍公同榜,忠愍入狱,公独馈问之。”忠愍者何人也?杨公继盛也,疏陈分宜十罪五奸,遂弃市者也。《明史●杨选传第九十二●赞》曰:“世宗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绳臣下,而弄权者藉以行其私。於是出力任事之臣亦中危法受戮,边臣不得自展布,而武备矣。权臣当轴,而敌势方强,虽颇、牧乌能有为?”诚千载不易之至论也!
或曰,“子论诚是。然必辞属暧昧,事有隐晦,不然岂无一二君子为之白?”予曰,“否!否!考公生平所交游至好,曰
杨继盛公继盛、沈炼公青霞,或一时之特,或百世之杰,皆正人君子。即宣府所简拔景嵩、王致祥者,亦为天下士。(景嵩,
御史。致祥,右
佥都御史,
巡抚顺天。)然我公前守九边,国倚为长城,复佐户部(
万历二年任),预新政有力焉。古今任事之人,必为多事之人,取怨宵小固亦难免。及事去,虽
张居正亦不免夺官削籍。戚将军继光在蓟镇久,亦以劾谢病去。公於江陵为同榜
进士,而一时交游若忠愍、青霞等已前卒,谁为《白冤疏》?谁为《矶声记》?而谈迁《北游录●纪程》载:‘(
顺治十年八月)庚午,二十裏泊崔镇,居人数百家,故中丞朱笈裔孙贫矣。’迁固忠义人也。(《清史稿●列传二八八●隐逸二●谈迁》略曰,谈迁,肆力经史百家言,尤注心於
明朝典故。乃汰十五朝实录,正其是非。访崇祯十七年邸报,补其阙文,成《
国榷》。有盗尽发藏橐以去,迁复成之。卒。
黄宗羲为表其墓。)以谈氏之谨严,非可传之人,可传之事,何必造之?访之?表之?书之?我敬爱支族感念胜朝恩典,不乐仕进於异族,迁惟书一‘贫’字以表出之,非惟嘉其能保有祖风,亦追美前贤之至意也。予是知:死而不死者在人心,非惟典册也明矣。”
或曰,“然则除此一事,
司徒姓别无一二事迹可传者乎?”予曰,“不然。《乾隆宁夏府志》、《乾隆甘肃通志》、《
山西通志》载
司徒公事纪甚详,中颇有家乘未载者。是书流布甚广,小子存其目而不录。孝子贤孙得而讽诵之,克昭旧业,益振家声,又岂难哉?又《乾隆宁夏府志●卷十八●艺文●疏奏》收司徒公奏疏一通,题曰:《豁免屯粮赔累疏》。程民生氏《中国北方经济史●第八章●明代北方经济之重大变迁》全引《乾隆甘肃通志》,
文同《
宁武府志》,惟改“虏巢”曰“敌境”。甘棠之思,於今莫忘。”
呜呼,荆公没七百一十八年(1804-1086),而蔡上翔氏《荆公年谱考略》始成。
江陵县没三百六十一年(1943-1582),而朱东润氏《居正大传》行世。我司徒公谢世四百三十八年(2012-1574),而小子超作斯《录》。世人或以《状》、《录》为不足信,然则
庐陵郡撰《唐书●段颜列传》,全采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者,何也?况作《司徒公行状》之章公者何等样人?
蕺山之外伯祖,气节士也。世盛,
史定乎朝廷,世衰,史系於匹夫。瓠史涉於江,礼失求诸野,又何憾焉?予作是《录》已,复系《司徒公行实》於篇末,以为族人考信之资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