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铎(1471年—1536年),字时振,号支湖,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绍兴府余姚市(今
浙江省余姚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戊午浙江解元,乙丑
进士。官至南京太仆寺卿。在大礼议事件中,胡铎支持明世宗立生父为皇考,但不肯与
张璁合疏。议定后,他致书,劝召还议礼诸人,但璁未能从。
胡铎于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浙江乡试第一名(解元)。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选
庶吉士,
正德三年(1508年)选授刑科给事中,奉使陕右纪验军功,出为河东运副。
刘瑾死后,复任给事中。正德六年正月,升
福建省按察司事,分巡
建宁,十二年正月升福建提学副使。
嘉靖元年(1522年)十月,升任湖广左参政。大礼议事件中,支持明世宗立生父为皇考,召入京师。二年母亲黄淑人去世丁忧,服阕,补任
河南省左参政。嘉靖八年(1529年)九月升任湖广右布政使。嘉靖十年(1531年),改
云南省左布政使。嘉靖十二年(1533年)四月,升任顺天府
府尹,十三年提调甲午科应天府乡试。嘉靖十三年九月因顺天府乡试迟误,调任南京太仆寺卿。
“时有胡铎者,字时振,余姚人。弘治末
进士。
正德中,官
福建省提学副使。嘉靖初,迁湖广参政,累官南京太仆卿。铎与璁同举于乡。“大礼”议起,铎意亦主考献王,与璁合。璁要之同署,铎曰:“主上天性固不可违,天下人情亦不可拂。考献王不已则宗,宗不已则入庙,入庙则当有。以藩封虚号之帝,而夺君临治世之宗,义固不可也。入庙则有位,将位于武宗上乎,武宗下乎?生为之臣,死不得于君。然鲁尝跻
鲁僖公矣,恐异日不乏夏父之徒也。”璁议遂上。旋被召。铎方服阕赴京,璁又要同疏,铎复书谢之,且与辨继统之义。“大礼”既定,铎又贻书劝召还议礼诸人,养和平之福,璁不能从。铎与
王守仁同乡,不宗其学;与璁同以考献王为是,不与同进。然其辨继统,谓国统绝而立君寓立贤之意,盖大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