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
清代官员
李素(?—1896年),字少白,
云南省
永昌府
保昌县
(今云南省保山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同治
六年,乡试中举。光绪初年,授陕西商州
知州
,曾经参与赈济,并治理水患。此后署
同州府
知府
,为官十八年,后因病免职归乡。
人物经历
李素在同治六年(1867年)乡试中举,光绪初年被任命为陕西
商州直隶州
知州。在任期间,他积极参与赈济工作,设立粥厂,购买籽粮散给饥民,使饥者得食。在遭遇大水灾时,他加意抚恤,使灾害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害。
他还筑建石堤,修建城门,解决了水患问题。此外,他还开辟了新的山路,便利了行旅。在教育方面,他扩充了
商山
书院,设立了义塾,推动了教育的发展。他还出资帮助孤寡,资助
绿营
。在他任职的十八年里,他的行为得到了士民的赞誉。
研究书目
《
清史稿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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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赵尔巽
.微信读书.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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