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正宝(1478~1510),
壮族,
韦虎臣之父,系韦祖鋐长子,明朝广西庆远府东兰第二十二任土
知州。
韦正宝生于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弘治七年(1494),贵州都匀苗乱,韦正宝16岁,奉命代其父率东兰“
狼兵”奉旨北征随
总督邓廷瓒讨贼,擒获张世禄贼首有功,敕封平北伯。(《韦氏土司族谱》韦兆庶的奏章也有记载:“正宝袭职,奉旨北征,……有功,敕封平北伯,赐赏还乡。”
明正德四年(1509年)冬,日本海盗袭广东惠州、
潮州市沿海一带。韦正宝奉命率
东兰县、那地“狼兵”出征。于
正德五年(1510年)春,进抵惠州抗倭前线。惠州行营遂以东兰“狼兵”作前锋,对盘踞于九连山的日本海盗发起进攻。
韦昌辉宝身先士率,冒着箭矢冲锋在前,不幸中箭负伤,后被其子
韦虎臣救回行辕,三月二十三日不治身亡,享年32岁。葬于东兰州岩石山(现三石镇那腊小学)。朝廷体恤其为国捐躯,准立墓志褒扬,并着赐
进士出身文林郎提督直隶学校
监察御史黎凤、赐进士出身奉议大夫
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处提刑按察司事
熊祥、赐进士出身亚中大夫
广东省等处承宣布政司参政冯良辅三人分别撰文、书丹和篆额,永远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