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平,男,1951年9月生于
上海市,毕业于
上海师范大学,现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2年1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获法学
学士,1988年获得
上海社会科学院授予的哲学硕士学位,1996年晋升为
哲学伦理学教授。2000年至2014年曾任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期刊杂志社社长、《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执行主编,现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伦理学博士点带头人,
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哲学项目伦理学方向负责人,上海师范大学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副主编,《教育伦理研究》主编。兼任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专家、
中国伦理学会教育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伦理学会环境伦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应用伦理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等。先后在美国波尔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法国科学研究中心、英国
牛津大学、日本
龙谷大学以及
台湾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地进行学术研究与交流。
2、《中国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觉醒和实践》,法国
里尔“里尔国际论坛”2008年10月9日发表主题演讲。
主持和完成项目有:《中西人生哲学比较》、《美国职业伦理研究》;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当代生态伦理学研究》、《深生态学与现代环境价值理念》等。著作《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并列
一等奖;论文《发展中国家环境权利和义务的伦理辩论》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
二等奖;其他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三等奖4项。主编的我国第一本《教育伦理学》获全国“伦理学30年优秀学术成果著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