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华,男,1970年11月29日出生于四川
洪雅县,法学博士,现为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
四川省诉讼法学会秘书长。他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司法制度。马静华教授在学术界有着丰富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7部,并主持和参与了多项省部级课题。
1995年6月至2003年12月在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改名为
四川警察学院)任助教、讲师,CPS心理测试(测谎)中心主任,主讲预审学、
侦查学;
2005年调至
四川大学法学院任教,特聘副教授,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
马静华教授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他主持了多项重要课题,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认罪案件办理机制研究》(2008)、司法部法学与法治建设理论研究部级课题《刑事一审程序中辩护律师作用实证研究》(2008)、省社科项目《刑事和解: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中心》(2007)和省教育厅重点基地项目《恢复性司法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研究》(2007)。他还参与了
左卫民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谐社会的建构与人民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5)以及其他多项重大课题。自2005年以来,马静华教授致力于刑事司法实证研究,为推动刑事诉讼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作出了贡献。他的研究成果在《
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
政法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其中CSSCI来源50余篇,普通人文社科类核心4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8篇,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1篇。他的专著包括《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二)——以审前程序为重心》(2009)、《中国刑事诉讼实证研究》(2007)、《变革时代的纠纷解决—法学与社会学的初步考察》(2007)等。他的学术成就得到了广泛认可,2009年和2011年分别获得
中国法学会第二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
一等奖和
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