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始终秉持“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的宗旨和“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广泛开展慈善助困活动以发扬
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及
和谐发展。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成立于1984年12月,是经上海市委批准成立的
公募基金会。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
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蔡北华 1984.12~1996.2 原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